
宋 代的一種戰車。《續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元年》:“ 宗澤 復上疏言……臣又製造決勝戰車一千二百兩,每兩用五十有五人,一卒使車,八人推車,二人扶輪,六人執牌,輔二十人執長槍,隨牌輔車十有八人,執神臂弓弩,隨槍射遠,小使臣兩員,專幹辨閲習車事,每十車差大使臣一員,總領為一隊。”
"決勝戰車"并非現代漢語詞典中收錄的标準詞條,其含義需結合字面拆解及曆史、軍事語境理解。以下是基于漢語語義學及權威資料的解析:
決勝(jué shèng)
《孫子兵法·九地》:“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隱含“決勝”于險境之意。
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孫子兵法》
戰車(zhàn chē)
商周時期以木質戰車為主力(如“戎車”),春秋後逐漸被騎兵取代。現代引申為坦克、裝甲車等。
來源:中國國家博物館·古代戰争陳列
該詞屬現代組合詞,需分場景理解:
來源:中國軍網《陸軍裝備發展史》
《左傳·宣公十二年》載楚莊王“馳車千乘”,戰車規模直接決定戰役勝負。
來源:中華書局《左傳譯注》
國防白皮書強調“信息化戰車決勝未來戰場”,凸顯其戰略地位。
來源: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時代的中國國防》
“決勝戰車”融合了“決定勝負”與“核心作戰載具”雙重概念,其權威釋義需錨定曆史軍事實踐及現代術語演變,本質強調對全局成敗具有支配性影響的戰略力量載體。
“決勝戰車”一詞包含曆史實指和成語比喻兩層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起源與用途
為宋代名将宗澤于靖康二年(1127年)所造,主要用于抗擊金兵,部署于東京(今河南開封)防禦戰中。
結構與編制
每輛戰車配備55人,分工明确:
指在戰争或競争中起決定性作用的人或事物,強調關鍵性作用。例如:
“決勝車”為其簡稱,見于《宣和遺事》等文獻,指同一裝備。
以上信息綜合自多來源,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指代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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