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體名。泛指記人、叙事、寫景、狀物一類的文章。
記敍文(或記叙文)是一種以叙述和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體,其核心在于記錄人物經曆、事物發展變化或場景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内容
記敍文通過叙述事件、描寫人物或場景,展現生活中的見聞與感受。廣義上包括散文、小說、日記等;狹義上則指以記人、叙事、寫景、狀物為主的文章,如新聞、遊記、回憶錄等。
六要素
通常包含六個基本要素:人物、時間、地點、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部分分類簡化為四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
分類與結構
表達方式
以叙述和描寫為主,輔以議論、說明、抒情。例如,通過細節刻畫人物動作(描寫),或借事件表達情感(直接/間接抒情)。
特點與示例
強調真實性或藝術性,可記錄實際經曆(如日記),也可虛構情節(如小說)。例如《背影》通過細節描寫父子情感,是典型的記敍文。
如需進一步了解閱讀技巧或寫作方法,可參考來源中的網頁内容(如、8)。
記敍文是一種叙述性的文學形式,旨在通過叙述事件或故事情節的方式傳達特定信息或感受。它通常采用客觀而詳細的語言,用以描述人物、地點、事件等。
記敍文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言”和“夂”。它的總筆畫數為10畫。
記敍文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發展。其中,“記”指記錄、記載,而“敍”意為叙述、描寫。這兩個字合在一起形成了記敍文。
在繁體中文中,記敍文被寫作「記敘文」。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記敍文的形狀可能會稍有不同。具體的寫法可能因時代和地域而異,但總體上仍保留了「記」和「敍」的基本形态。
1. 他用生動的記敍文描繪了那個美麗的海灘。
2. 這篇記敍文讓我感受到了作者的深情和細膩。
1. 記錄
2. 叙述
3. 文章
1. 叙事文
2. 記叙文
3. 叙事散文
1. 對話文
2. 議論文
3. 說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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