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體名。泛指記人、叙事、寫景、狀物一類的文章。
記叙文的定義與特征
記叙文是以叙述、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通過記人、叙事、寫景、狀物來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情感的文體。其核心在于交代事件的發展過程,塑造人物形象,描繪環境場景,并融入作者的情感與思考。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記叙文是“記載人物經曆或事物發展變化過程的文章”【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第631頁】。
以時間順序為線索,完整呈現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注重情節的連貫性。例如《背影》通過父親送行的細節,串聯起情感主線。
運用動作、語言、神态等描寫手法刻畫人物,結合環境渲染氛圍。如魯迅《故鄉》中對閏土形象的塑造,凸顯人物命運變遷【來源:王榮生《語文科課程論基礎》,教育科學出版社】。
通過具體事例傳遞中心思想,避免空洞議論。如《桃花源記》借虛構故事表達對理想社會的向往。
記叙文需包含六要素:時間、地點、人物、起因、經過、結果。例如《藤野先生》開篇點明留學日本的時間背景,逐步展開與藤野先生的交往經曆,最終落腳于對師恩的感念。
記叙文是漢語寫作的基礎文體,兼具培養觀察力、邏輯思維與情感表達的功能。語文教育家葉聖陶指出:“記叙文是生活的剪影,習作者需以真情感悟生活本質”【來源:葉聖陶《文章例話》,三聯書店】。
記敍文(或記叙文)是一種以叙述和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體,其核心在于記錄人物經曆、事物發展變化或場景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内容
記敍文通過叙述事件、描寫人物或場景,展現生活中的見聞與感受。廣義上包括散文、小說、日記等;狹義上則指以記人、叙事、寫景、狀物為主的文章,如新聞、遊記、回憶錄等。
六要素
通常包含六個基本要素:人物、時間、地點、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部分分類簡化為四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
分類與結構
表達方式
以叙述和描寫為主,輔以議論、說明、抒情。例如,通過細節刻畫人物動作(描寫),或借事件表達情感(直接/間接抒情)。
特點與示例
強調真實性或藝術性,可記錄實際經曆(如日記),也可虛構情節(如小說)。例如《背影》通過細節描寫父子情感,是典型的記敍文。
如需進一步了解閱讀技巧或寫作方法,可參考來源中的網頁内容(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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