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身首四肢。《莊子·德充符》:“直寓六骸。” 成玄英 疏:“六骸,謂身首四肢也。” 唐 盧照鄰 《釋疾文》:“支離疏之,五官已敗;哀駘駞之,六骸不美。”
六骸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哲學意蘊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代人的整個身體,包括頭、身和四肢(即四肢與軀幹)。該詞源自道家經典,承載着超越單純生理構造的思想内涵。以下是具體解析:
指人的形體總稱,即頭、身及四肢的合稱。在道家語境中,“六骸”與“四枝”(四肢)意義相通,均強調肉體作為生命載體的物質屬性。
出自《莊子·德充符》:"直寓六骸,象耳目。" 意指将身體視為自然寄托的軀殼。郭象注:"唯身是寄。" 說明道家主張超越形骸束縛,追求精神自由。
"六骸"常與"忘形"的哲學觀結合。如《莊子》提倡"忘其肝膽,遺其耳目",主張擺脫肉體局限以實現天人合一,這一概念成為後世修養論的根基。
在傳統典籍中,"六骸"的使用多具批判性,暗含對執着形體的警示。如唐代盧照鄰詩雲:"撫形骸而自得",反襯出超脫形骸的智慧。
權威參考來源:
“六骸”是古代漢語中對人體部位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及用法如下:
“六骸”指人體的六個主要部位,即頭、雙手、雙足和軀幹(或解釋為“身首四肢”)。這一概念源自古代醫學與哲學,強調人體結構的完整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引用或曆史演變,可參考《莊子》原文及漢典等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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