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付予他人的錢財或生活必需品。 明 周履靖 《錦箋記·遙訪》:“明日早當奉候,少具領給。請問相公要在那處安歇,小官隨當送去。”
(2).領取支給。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看須知》:“于某年月日,奉某處明文,動何項錢糧,應付過若幹,有無開銷、領給未完。”
“領給”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ǐng gěi,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可分為以下兩類:
付予他人的錢財或生活必需品
指将財物或必需品交付給他人,常見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例如明代周履靖《錦箋記·遙訪》中提到的“少具領給”,即指準備贈予對方的物品。
領取支給
表示從他人或機構處接受財物或資源。如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中“領給未完”即指未完成領取流程。
詞源與結構
“領”指接受、接納(如“領獎”“領命”),“給”表示給予、供應,組合後強調雙向的財物傳遞(給予或領取)。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正式文書,現代口語中較少見。例如:“全黨全軍對将領給予了期望”,此處“領給”可理解為“賦予(職責或權力)”。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用例或具體語境分析,可參考明代《錦箋記》及清代《福惠全書》相關内容。
《領給》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接受或獲得給予的東西。
《領給》的部首是“頁”(頭部),共有8個筆畫。
《領給》的來源比較明确,其中“領”表示接受、接納,表示接受給予的東西;“給”表示給予、贈送,表示将東西給予他人。
《領給》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領給」。
在古代漢字中,有時使用了不同的寫法。在古時候,《領給》中的“領”可以寫作“令”、也可以寫作“寧”;“給”可以寫作“施”、“師”、或者“舍”。
1. 他領給我一本書作為禮物。
2. 大家在會議上領給了我很多建議。
領導、領航、領地、領會、領先。
接受、接納、得到、獲得。
給予、贈送、付出、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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