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付予他人的钱财或生活必需品。 明 周履靖 《锦笺记·遥访》:“明日早当奉候,少具领给。请问相公要在那处安歇,小官随当送去。”
(2).领取支给。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看须知》:“于某年月日,奉某处明文,动何项钱粮,应付过若干,有无开销、领给未完。”
“领给”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lǐng gěi,其含义根据语境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
付予他人的钱财或生活必需品
指将财物或必需品交付给他人,常见于古代文献或正式语境。例如明代周履靖《锦笺记·遥访》中提到的“少具领给”,即指准备赠予对方的物品。
领取支给
表示从他人或机构处接受财物或资源。如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中“领给未完”即指未完成领取流程。
词源与结构
“领”指接受、接纳(如“领奖”“领命”),“给”表示给予、供应,组合后强调双向的财物传递(给予或领取)。
使用场景
多用于历史文献或正式文书,现代口语中较少见。例如:“全党全军对将领给予了期望”,此处“领给”可理解为“赋予(职责或权力)”。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用例或具体语境分析,可参考明代《锦笺记》及清代《福惠全书》相关内容。
《领给》是一个汉字词语,表示接受或获得给予的东西。
《领给》的部首是“页”(头部),共有8个笔画。
《领给》的来源比较明确,其中“领”表示接受、接纳,表示接受给予的东西;“给”表示给予、赠送,表示将东西给予他人。
《领给》在繁体字中的写法是「領給」。
在古代汉字中,有时使用了不同的写法。在古时候,《领给》中的“领”可以写作“令”、也可以写作“寧”;“给”可以写作“施”、“师”、或者“舍”。
1. 他领给我一本书作为礼物。
2. 大家在会议上领给了我很多建议。
领导、领航、领地、领会、领先。
接受、接纳、得到、获得。
给予、赠送、付出、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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