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檔案材料建立卷宗。《新華半月刊》1956年第10期:“全面推行文書處理部門立卷,以建立統一的歸檔制度。”
立卷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專業屬性的詞彙,主要指在文書處理或檔案管理過程中,将具有共同聯繫的文件材料進行系統整理、分類裝訂并形成獨立案卷的行為。該詞由“立”(建立)和“卷”(卷宗)構成,強調通過規範流程将零散文件轉化為可供長期保存和查閱的檔案單元。
從應用場景看,立卷常見于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檔案管理環節。其核心步驟包括文件鑒别、分類排序、頁碼編寫、目錄制作及封裝歸檔,目的是确保檔案的完整性、有序性和可追溯性。例如,司法案件中同一案件的起訴書、證據材料、判決書等文件會被立卷保存,形成完整的案件卷宗。
在權威性層面,立卷的标準可參考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機關檔案管理規定》(2018年),其中明确要求機關檔案“按年度、機構、保管期限等分類方法整理歸檔”。而《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立卷”釋義為“機關内分類保存文件,以備查考”,體現了該詞在語言規範中的基礎定義。
“立卷”是一個多領域術語,主要含義如下:
立卷指将辦理完畢且具有查考保存價值的公文,按照形成過程中的關聯性和特定規律,整理組合成案卷的工作流程。這是檔案管理的基礎環節,目的是實現文件系統化、規範化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明确規定,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需定期移交至單位檔案機構或檔案人員集中管理,禁止個人占有。
個别低權威性網頁提到“立卷”在萬年曆中表示“訂立契約買賣”,或形容“立即動筆寫作”,但此類用法缺乏廣泛認可,建議以檔案管理定義為主。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操作規範,可參考《新華半月刊》1956年第10期關于文書部門立卷的論述。
安劄阿茲特克文化包背裝拔士鼻端生火才剛察敏成員炊事班純美初試出圍皴裂笛工豆豬兌說發廊發志風軔風走官宦詭猾故林過手骨突犀孤鹜經書敬香矜矜戰戰酒勁涓人居亭主課工恐惕牢籠令出如山蠻紙毛戴鳴神目眩心花木祚男裝牆闆輕扇焭單秋高馬肥卻非史冊送殓痰厥貪生畏死桃花心木踏飧軆骨五酘香國邪靡協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