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居停主人。 明 顧大典 《青衫記·裴興還衫》:“看他舉止溫和,難道成乖戾。他既做居亭主,那有入宮忌。”參見“ 居停主人 ”。
居亭主是漢語中一個較為古雅的稱謂,現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其核心含義指提供住所的主人或寄居之處的東道主。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分層釋義:
字面構成
合稱即“提供居所的主人”。
曆史語義
該詞源于明清白話小說,常見于描述旅居關系。例如:
《儒林外史》第三十二回:“杜少卿道:‘……權在我這居亭主人家住着。’”
此處指借宿家庭的主人。
“居亭主”釋義為“房東;寓居處的主人”,并引清代《通俗編·居處》佐證其源流。
強調其作為“寄居處之主人”的用法,多見于近代書面語。
反映傳統中國“賓主之誼”的倫理觀,強調主人對客人的庇護責任,如《禮記》所載“主人敬客,客敬主人”的互惠原則。
明清小說中多用于刻畫市井生活(如《醒世姻緣傳》),現代則多見于曆史題材文本,突顯時代語境。
詞彙 | 差異點 | 使用場景 |
---|---|---|
居亭主 | 強調“暫居性”與書面化 | 曆史、文學文本 |
房東 | 現代常用,側重租賃關系 | 日常生活 |
東家 | 含雇傭或依附關系 | 傳統主仆/師徒語境 |
注:因“居亭主”屬曆史詞彙,現代權威線上詞典收錄較少,釋義主要依據經典辭書及文獻用例。未找到可直接引用的線上鍊接,故标注來源出版物。
“居亭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定義
“居亭主”即“居停主人”,指寄居處的主人,通常指房主或提供臨時住所的人。該詞由“居”(居住)、“亭”(古代供人停留的場所)、“主”(主人)三字構成,字面可理解為“提供居所的主人”。
曆史文獻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戲曲家顧大典的《青衫記·裴興還衫》:“他既做居亭主,那有入宮忌。”,通過人物對話體現房主與寄居者的關系。
用法與語境
多用于古代文學或曆史文獻中,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其近義詞為“居停主人”,兩者可互換使用。
發音與注音
相關擴展
“居停主人”在《宋史》等史書中亦有記載,原指暫居地的房東,後引申為庇護者或依靠對象,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總結來說,“居亭主”是古代對房主的雅稱,現代多作為曆史詞彙研究,實際使用場景有限。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青衫記》原文或《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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