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軍屬”是“烈屬”和“軍屬”的合稱,兩者分别代表不同群體,需結合權威信息進行區分解釋:
指因公犧牲或被追認為烈士的軍人及其他人員的家屬。具體包括:
指現役軍人的直系親屬及依賴其生活的其他親屬,包括:
烈屬和軍屬作為優撫對象,享有國家撫恤、醫療優先、子女教育優待等政策,既是對軍人貢獻的尊重,也體現社會關懷。
“烈軍屬”是烈屬(烈士家屬)和軍屬(現役軍人家屬)的合稱,兩者定義及政策待遇不同,需避免與“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混淆。建議通過民政部門或權威渠道查詢具體政策細節。
《烈軍屬》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烈士的家屬”。這個詞由“烈軍”和“屬”兩個字組成。烈軍指的是為國家和人民英勇獻身的軍人,屬指的是歸屬、隸屬的意思。因此,《烈軍屬》是指烈士的家屬,泛指那些因為烈士的犧牲而成為他們的遺屬的人們。
《烈軍屬》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三個部首:火(火字旁),冖(軍字頭),口(屬字邊旁)。其中,“火”是烈字的部首,表示與火相關的事物;“冖”是軍字的頂部構件,相關于頭部;“口”是屬字的部首,表示與口相關的事物。
整個詞語的總筆畫數為13個,具體拆分為:烈(炔,4畫),軍(2畫),屬(9畫)。
《烈軍屬》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解放戰争時期和抗日戰争時期。當時,為了保衛國家和人民,許多軍人英勇犧牲,他們的家屬成為了烈士的遺屬,被統稱為烈軍屬。這個詞在社會的使用中逐漸流傳開來,成為一個常用的詞語。
關于繁體字的寫法,烈(烈字一部分獒+火),軍(兩個冖),屬(屬字繁體為屬,包含有犬偏旁,用以表示屬于、歸屬的意思)。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烈軍屬這個詞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可以參考下面的字形演變:
烈字古代寫法:
秦簡封訓燭卒着 篆文正楷民宋繁體(烈)
軍字古代寫法:
金文 籀文 小篆(x字頭) 楷書
屬字古代寫法:
小篆 楷書(=)
1. 他是一位烈軍屬,他的丈夫是一名為國家獻身的烈士。
2. 烈軍屬們為了紀念他們的親人,每年都會去烈士陵園獻花。
3. 社會應該關心和幫助烈軍屬,讓他們過上幸福的生活。
1. 捐軀(含有烈士犧牲的意思)
2. 孤兒(烈士家庭成員的一個特定身份)
3. 撫恤(政府給予烈士家屬的一種補償和關懷)
烈士家屬、殉職軍屬
非烈軍屬、普通軍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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