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storical records on facts] 不屬于紀傳體、編年體,記載一代或曆代史實的史書
圖書四部分類中史部的一目。指不屬于正史、雜史的史書。 宋 陳振孫 《直齋書錄解題》始有别史一目,收錄有 唐 高峻 《高氏小史》、 宋 呂祖謙 《新唐書略》等。 明 黃虞稷 《千頃堂書目》把編年體、紀傳體以外,雜記曆代或一代事實的史書,稱為“别史”。
"别史"是中國傳統史書分類中的重要概念,指介于正史與雜史之間的曆史著作類别。根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界定,别史具有以下三層内涵:
一、編撰體例上 别史采用紀傳體或編年體等正史體裁,但未經官方欽定。其内容多是對正史的補充或私修,如《東觀漢記》在未被收入"二十四史"前即屬别史。這類著作往往由學者獨立完成,如鄭樵《通志》以"二十略"開創典章制度研究新範式。
二、文獻價值層面 别史承載着獨特的史料學意義。以《貞觀政要》為例,該書雖非正史,但系統記載唐太宗治國方略,成為研究初唐政治的重要參考。清代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特别強調别史"補阙拾遺"的功能。
三、學術分類演變 宋代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首立"别史"類目,《四庫全書》将其細分為六小類,包含通史性著作(如《通志》)、斷代史補遺(如《續後漢書》)等類型。現代學者白壽彜指出,别史分類反映了古代目錄學"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特點。
該詞條釋義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編纂的《中國曆史大辭典》,相關例證采自中華書局點校本《四庫全書總目》。
“别史”是中國古代史書分類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其含義和特點可綜合如下:
别史是介于正史與雜史之間的史書體裁,主要記錄曆代或某一朝代的史實,但未被官方正式列為正史。這類史書通常由私人編纂,體例較為系統,内容側重國家大政,與雜史的瑣碎記錄形成對比。
類别 | 特點 |
---|---|
正史 | 官方欽定(如二十四史),采用紀傳體或編年體,代表權威曆史記載。 |
别史 | 私人編纂但體例嚴謹,内容系統,如《舊唐書》在清乾隆前屬别史。 |
雜史 | 私人筆記為主,多記錄瑣碎事件,缺乏系統性。 |
别史補充了正史未涵蓋的細節,為曆史研究提供多元視角,但也需結合其他史料交叉驗證。張之洞曾強調其“關系一朝大政”的特性。
案問熬眼半籃腳報警表象避禍參考讀物策套倡婦饞态潺湲弛易大腳力大客亶甫刀身大司樂洞溢罰銅匪夷匪惠高鳥盡良弓藏關護館僚孤憤活腳竹枕肩肩賈商絜操積害金沙記臆刊登克龛磕頭的口珠老大徒傷悲冷破籠蔥竹泷夫棉子油拍掌噴灌偏精破費樵室秋禦荃宰榮年少年兒童沙吒利送别所傷所在地泰祝通統下焦象揥閑男女下塞上聾下潠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