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縮手。表示不敢妄為。《史記·春申君列傳》:“ 秦 楚 合而為一以臨 韓 , 韓 必斂手。”《後漢書·虞延傳》:“帝知 延 不私,謂 成 曰:‘汝犯王法,身自取之!’呵使速去,後數日伏誅。於是外戚斂手,莫敢幹法。” 宋 王谠 《唐語林·方正》:“ 韋澳 為京兆尹,豪右斂手。”
(2).拱手。表示恭敬。《世說新語·賢媛》“ 桓宣武 平 蜀 ,以 李勢 妹為妾” 南朝 梁 劉孝标 注引《妒記》:“﹝郡主﹞見 李 在窗梳頭,姿貌端麗,徐徐結髮,斂手向主,神色閑正,辭甚悽惋。” 五代 和凝 《江城子》詞:“含笑整衣開繡戶,斜斂手,下階迎。”《林則徐日記·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惜夷服太覺不類……帽裡每藏汗巾數條,見所尊者則摘帽斂手為禮。”
斂手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動詞短語,其核心語義圍繞“約束手的動作”展開。根據《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該詞的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核心義項
縮手以示謹慎
指因敬畏或顧忌而收斂動作,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史記·春申君列傳》中“韓必斂手”,《後漢書·馬援傳》“畏惡斂手”均表達因外界壓力而停止行動的含義。現代用法如“面對嚴規,衆人皆斂手噤聲”。
拱手表示恭敬
古代禮儀中雙手交疊于胸前的動作,承載謙卑态度。白居易《宿紫閣山北村》詩句“斂手反如賓”即描繪主客間的禮讓場景。此義項在傳統文化語境中保留較強生命力。
二、詞源結構解析
三、用法特征
語法功能
語體色彩
多用于書面語,尤見諸曆史叙述、公文典章,如《宋史·刑法志》載“豪強斂手”,現代法律文本中仍存留此用法。
四、近義關聯詞
(注: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年修訂版等紙質辭書,因未獲取可公開引用的數字資源鍊接,暫不提供線上來源。)
“斂手”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及用法:
指因敬畏或約束而停止行動,常用于描述權勢壓制下的克制。例如:
指雙手交疊于胸前,以示禮節或謙遜。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例證或演變脈絡,可參考《漢語辭海》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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