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京雜記》卷一:“ 漢帝 相傳以 秦王 子嬰 所奉白玉璽, 高帝 斬白蛇劍。劍上有七采珠、九華玉以為飾。”後以“璽劍”指傳國之寶。 南朝 齊 謝朓 《侍宴華光殿曲水奉敕為皇太子作》詩:“璽劍先傳,龜玉增映;宗 堯 有緒,復 禹 無競。”
玺劍是古代中國象征最高皇權的複合型禮器,由代表政令權威的“玺”(皇帝印信)與象征軍事力量的“劍”結合而成,主要出現在禮儀、祭祀或權力傳承場景中。以下從漢語詞典及文化角度分述其含義:
玺(xǐ)
指帝王專用的印信,材質多為玉質。《說文解字》釋為“王者印也”,《漢語大詞典》明确其特指“秦以後專指皇帝所用的印”。傳國玉玺作為正統性的象征,見于《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乘六玺”制度。
劍(jiàn)
古代兵器,亦為禮器。《漢語大詞典》釋義為“兩面有刃,中間有脊,短柄”的兵器。帝王佩劍(如“尚方寶劍”)常被賦予“代天執法”的權威,如《漢書·朱雲傳》載“臣願賜尚方斬馬劍”。
“玺劍”并非現代常用詞,但典籍中可見其作為權力符號的并稱:
玺代表政權合法性(如诏令頒布),劍象征軍事統禦權,二者結合體現“文治武功”的帝王權威。故宮博物院藏清乾隆帝“太上皇帝之寶”玉玺與“天字十七號”寶劍即此類組合。
多見于冊封、登基等儀式。如《新唐書·儀衛志》記載唐代皇帝儀仗中“劍玺”同列,彰顯天命所歸。
曆史文獻中“授玺劍”暗喻禅讓或托付江山,如《資治通鑒》載後唐莊宗以傳國玺及寶劍賜李嗣源。
文字學依據
《漢語大字典》強調“玺”自秦代起為帝王專用,與民間“印”嚴格區分;《辭源》釋“劍”引申為“權柄”,印證其政治符號屬性。
曆史實物印證
湖北博物館藏越王勾踐劍(象征君權)與故宮“皇帝之寶”玉玺,實證劍、玺在禮制中的核心地位。
結論:“玺劍”是集行政權與軍事權于一體的皇權物化符號,其文化意義大于實用功能,反映了中國古代“天命觀”與“君權神授”的政治哲學。
參考來源: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
故宮博物院官網藏品數據庫
《漢語大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
湖北省博物館官網:越王勾踐劍考釋
“玺劍”是一個具有曆史典故的詞語,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玺劍”指代中國古代的傳國之寶,由傳國玉玺和帝王寶劍組成。其中“玺”象征皇權正統,“劍”代表軍事權威,合稱時寓意國家政權和天命所歸(、)。
這一典故源自《西京雜記》卷一記載:漢朝帝王傳承了秦王子嬰進獻的白玉玺與漢高祖劉邦的斬白蛇劍。劍身裝飾有七采珠、九華玉等珍寶(、、)。
南朝詩人謝朓在《侍宴華光殿曲水奉敕為皇太子作》中寫道:“玺劍先傳,龜玉增映”,用“玺劍”暗喻皇位傳承的合法性(、、)。
“玺劍”不僅是實物寶物,更被賦予政治與文化的雙重内涵,代表政權正統性和帝王威儀,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王朝合法性的描述(綜合、、)。
如需進一步了解詩詞中的具體用例或曆史細節,可參考《西京雜記》原文及《謝朓集》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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