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京杂记》卷一:“ 汉帝 相传以 秦王 子婴 所奉白玉璽, 高帝 斩白蛇剑。剑上有七采珠、九华玉以为饰。”后以“璽剑”指传国之宝。 南朝 齐 谢朓 《侍宴华光殿曲水奉敕为皇太子作》诗:“璽剑先传,龟玉增映;宗 尧 有绪,復 禹 无竞。”
玺剑是古代中国象征最高皇权的复合型礼器,由代表政令权威的“玺”(皇帝印信)与象征军事力量的“剑”结合而成,主要出现在礼仪、祭祀或权力传承场景中。以下从汉语词典及文化角度分述其含义:
玺(xǐ)
指帝王专用的印信,材质多为玉质。《说文解字》释为“王者印也”,《汉语大词典》明确其特指“秦以后专指皇帝所用的印”。传国玉玺作为正统性的象征,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乘六玺”制度。
剑(jiàn)
古代兵器,亦为礼器。《汉语大词典》释义为“两面有刃,中间有脊,短柄”的兵器。帝王佩剑(如“尚方宝剑”)常被赋予“代天执法”的权威,如《汉书·朱云传》载“臣愿赐尚方斩马剑”。
“玺剑”并非现代常用词,但典籍中可见其作为权力符号的并称:
玺代表政权合法性(如诏令颁布),剑象征军事统御权,二者结合体现“文治武功”的帝王权威。故宫博物院藏清乾隆帝“太上皇帝之宝”玉玺与“天字十七号”宝剑即此类组合。
多见于册封、登基等仪式。如《新唐书·仪卫志》记载唐代皇帝仪仗中“剑玺”同列,彰显天命所归。
历史文献中“授玺剑”暗喻禅让或托付江山,如《资治通鉴》载后唐庄宗以传国玺及宝剑赐李嗣源。
文字学依据
《汉语大字典》强调“玺”自秦代起为帝王专用,与民间“印”严格区分;《辞源》释“剑”引申为“权柄”,印证其政治符号属性。
历史实物印证
湖北博物馆藏越王勾践剑(象征君权)与故宫“皇帝之宝”玉玺,实证剑、玺在礼制中的核心地位。
结论:“玺剑”是集行政权与军事权于一体的皇权物化符号,其文化意义大于实用功能,反映了中国古代“天命观”与“君权神授”的政治哲学。
参考来源: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
《说文解字注》(中华书局)
故宫博物院官网藏品数据库
《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
湖北省博物馆官网:越王勾践剑考释
“玺剑”是一个具有历史典故的词语,具体含义及用法如下:
“玺剑”指代中国古代的传国之宝,由传国玉玺和帝王宝剑组成。其中“玺”象征皇权正统,“剑”代表军事权威,合称时寓意国家政权和天命所归(、)。
这一典故源自《西京杂记》卷一记载:汉朝帝王传承了秦王子婴进献的白玉玺与汉高祖刘邦的斩白蛇剑。剑身装饰有七采珠、九华玉等珍宝(、、)。
南朝诗人谢朓在《侍宴华光殿曲水奉敕为皇太子作》中写道:“玺剑先传,龟玉增映”,用“玺剑”暗喻皇位传承的合法性(、、)。
“玺剑”不仅是实物宝物,更被赋予政治与文化的双重内涵,代表政权正统性和帝王威仪,常见于古代文献中对王朝合法性的描述(综合、、)。
如需进一步了解诗词中的具体用例或历史细节,可参考《西京杂记》原文及《谢朓集》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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