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ve bride-price] 舊時稱男家向女家緻送定婚財禮
舊時稱男家向女家緻送訂婚的財禮。 清 李漁 《奈何天·逼嫁》:“﹝丑﹞我且問你,那解元相的可中意麼?﹝副淨﹞相中了。今日下聘,明日過門。” 張天翼 《兒女們》二:“那位油坊親家說過:要是找不回來,那下聘的五十塊錢就得請 廣川 伯伯還他,他好拿去繳門栅捐。”
“下聘”是傳統婚俗中的一個環節,指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贈送訂婚財禮以确定婚約關系。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下聘”指男方在議婚階段向女方贈送聘禮,表示正式提親并确立婚約,即“男家向女家緻送定婚財禮”。聘禮通常包括聘金、金飾、禮餅、牲畜(如羊豬)等物品,具體内容因地域和時代而異。
與訂婚的區别
下聘并非直接等同于訂婚,而是提親的重要步驟。根據,下聘時雙方父母會商定彩禮金額、婚期等細節,但需後續的訂婚儀式正式确認婚約。部分文獻(如引用的清代戲曲《奈何天》)顯示,下聘後可能很快舉行婚禮,但現代習俗中二者常分階段進行。
曆史與社會背景
現代演變
當代婚禮流程簡化,部分地區将下聘與訂婚合并,聘禮内容也更趨實用(如現金代替實物)。但核心意義仍保留,即通過儀式确立雙方家庭的聯姻關系。
溫馨提示:具體習俗可能因地域文化差異而不同,建議結合當地傳統或與長輩溝通以了解詳細流程。
下聘(xià pìn)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下指從上往下,表示向下降低的意思;聘指請人擔任職務或擔任婚姻關系,表示選擇和聘請、接納的意思。
下聘的部首為一一,其中下部意為“從上往下”,聘部意為“右手代表聘請”;下聘的總筆畫數為14。
《下聘》一詞由古代的婚姻習俗演化而來。古代中國,聘禮是表示男方向女方表達婚姻意願的一種方式。男方聘請女方為妻子,即為下聘。
《下聘》在繁體漢字中的寫法為「下聘」。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下聘可以寫作「下聘」或「下牝」。其中「下牝」是指男方向女方聘請的意思,而「下聘」則是在古代文獻中使用得更為廣泛的寫法。
1. 他向公司的高層發出了下聘的請求。
2. 女方答應了男方的下聘,表示願意嫁給他。
下聘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一些詞組,例如:
- 下聘嫁(指男方向女方發出婚姻請求)
- 下聘書(指聘請人員時所準備的文件)
- 下聘程式(指聘請人員時所需要執行的流程)
與下聘意思相近的詞語有招聘、請聘、投聘。這些都是指邀請他人擔任職務或加入某個團體的行為。
與下聘意思相反的詞語是解聘、辭退、解除。這些詞語指的是解除或終止某人的聘用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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