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舉的意思、糾舉的詳細解釋
糾舉的解釋
亦作“糺舉”。督察舉發。《後漢書·桓帝紀》:“長吏臧滿三十萬而不糾舉者,刺史、二千石以縱避為罪。”《後漢書·皇甫規傳》:“今臣還督本土,糺舉諸郡,絶交離親,戮辱舊故,衆謗陰害,固其宜也。”《北齊書·窦泰傳》:“ 泰 以勳戚居臺,雖無多糾舉,而百僚畏懼。” 宋 歐陽修 《再論按察官吏狀》:“乞朝廷選差按察使,糺舉年老、病患、贓污、不材四色之人,以行澄汰。”《清史稿·世祖紀二》:“今後各宜洗濯自新,務盡職事,并許督撫糾舉,都察院考覈以聞。”
詞語分解
- 糾的解釋 糾 (糾) ū 纏繞:糾纏。糾紛。 矯正:糾偏。糾正。 集合(含貶義):糾合。 筆畫數:; 部首:纟; 筆順編號:
- 舉的解釋 舉 (舉) ǔ 向上擡,向上托:舉頭。舉手。舉重。舉棋不定。 動作行為:舉止。輕而易舉。 發起,興辦:舉義。舉辦。創舉。 提出:舉要。舉例。 推選,推薦:推舉。薦舉。 全:舉國。舉世。舉家。 古代指科
網絡擴展解釋
“糾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糾舉”由“糾”(糾正、督察)和“舉”(檢舉、揭發)組成,核心含義為督察、檢舉或揭發,尤其指對公職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監督舉報。例如《後漢書》中記載:“長吏臧滿三十萬而不糾舉者,刺史、二千石以縱避為罪”,即強調對官員貪腐行為的監察責任。
二、使用場景
- 法律與監察領域
現代語境中,“糾舉”多用于司法或行政體系,如檢察機關對犯罪行為的揭發(例:“糾舉犯罪是檢察機關的重任”),或監察機構對公職人員的彈劾(例:“官員因利益輸送被糾舉彈劾”)。
- 曆史文獻中的用法
古代文獻中,“糾舉”常指上級對下級的督察,如《清史稿》提到“督撫糾舉,都察院考核”,體現層級監督機制。
三、延伸與辨析
- 與“檢舉”的區别:糾舉更強調官方或制度化的監督行為,而“檢舉”可泛指個人或非正式的舉報。
- 日常誤用:部分詞典提到“因小事争吵”的引申義(),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語境判斷。
四、相關案例
- 台灣地區曾通過“監委”糾舉案,針對官員收受利益行為進行問責。
- 古代《奏彈劉整》文書中,記載了宗族内部未及時糾舉連帶責任的案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法律條文中的具體應用,可參考《後漢書》《清史稿》等曆史文獻,或查閱監察法規。
網絡擴展解釋二
《糾舉》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糾正和舉報。下面是關于《糾舉》的一些相關信息:
- 部首和筆畫:《糾舉》的部首是“纟”,整個字共有8個筆畫。
- 來源和繁體:《糾舉》的字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然而,《糾舉》這個字在古時候的寫法與現代寫法相似,主要區别可能在于一些細微的筆畫形狀。
- 例句:他到負責紀律管理的部門舉報了同事的違規行為,是一個很勇敢的糾舉行動。
- 組詞:《糾舉》可以組成一些其他詞語,如糾舉制度、糾舉對象等。
- 近義詞:《糾舉》的近義詞包括舉報、揭發等。
- 反義詞:《糾舉》的反義詞可以是包庇、掩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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