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論對答。 漢 王充 《論衡·自紀》:“才高而不尚苟作,口辯而不好談對。” 晉 葛洪 《抱樸子·重言》:“或與闇見者較脣吻之勝負,為不識者吐清商之談對。” 唐 李商隱 《雜纂》:“五談對明敏。”
“談對”是由“談”與“對”組合而成的漢語詞彙,核心含義為談論與應答,指雙方在對話中的互動過程。以下為詳細解釋:
字面構成
文獻例證
“談對”是古代漢語中描述雙向語言互動的詞彙,既要求表達清晰,也需應對敏捷。其内涵側重于對話的深度與技巧,而非簡單的日常閑談。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論衡》《抱樸子》等典籍。
談對是指談話、交談談論的過程中取得一緻、協調的意見或觀點。在溝通交流中,雙方思想、立場、觀念相互認同、相互理解,并達成一緻。
談對的部首是讠(讠是一個漢字中部首),構成談對的兩個字分别是“讠”和“對”。談對的拆分部首及筆畫分别為:談(讠(五))對(一⺍一乙一)。
《談對》一詞的來源尚無确切記載。在語言使用中,它多用于現代漢語中,特指溝通交流中達到共識的過程。
《談對》在繁體中的寫法仍為“談對”,并未有明顯差異。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談對的寫法可能存在變異。然而,由于未見确切記載,現暫無法确定其古時寫法的變體。
1. 在思想碰撞的過程中,我們要以開放的心态聽取對方的意見,争取談對。
2. 通過雙方的讨論和解析,終于談對了處理問題的方法。
3. 團隊成員的合作緊密,大家都能夠談對,将工作推動得更加順利。
1. 談話:進行口頭交流;
2. 談判:達成協議或解決争端的過程;
3. 談心:彼此坦誠交流感受、經曆等。
協商、相談、商議、商量。
争吵、對立、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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