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獻納院。 唐 杜甫 《贈獻納使起居田舍人澄》詩:“獻納司存雨露邊,地分清切任才賢。”參見“ 獻納院 ”。
獻納司是古代中國特有的行政機構,主要用于收納貢賦或接受臣民進獻的財物。根據多來源考證:
一、核心釋義 指唐代設置的"獻納院"(又稱獻納使司),主要職能是受理官員或民衆對國家事務的建言獻策,同時負責接收民間捐贈的財物。該名稱由"獻納"(進獻與收納)和"司"(管理機構)組成,字面可解為"負責接納進獻的部門"。
二、曆史沿革
三、文學引用 該詞多見于唐代文獻,如:
四、現代轉義 現多用于比喻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組織或個人,如:
注:由于古代行政機構名稱存在時代差異,具體職能需結合史料分析。建議查閱《新唐書·職官志》等權威史籍獲取更完整信息。
《獻納司》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負責收集和管理獻納之事的機構或部門。獻納是指國家或政府收取財稅、物資等的行為,司是指管理這一行為的機構。所以,《獻納司》即為負責統管獻納活動的相關機構。
《獻納司》這個詞可以從字面上分成三個部分:獻、納、司。其中,獻的部首是犬,納的部首是纟,司的部首是又。根據漢字的筆畫來算,獻有10畫,納有7畫,司有5畫。
《獻納司》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在古代,獻納是國家的一種制度,通過獻納進行物質貢獻來維持國家的政權穩定。而獻納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則由專門的機構來負責,這個機構就被稱為《獻納司》。
根據繁體字,獻納司的寫法為「獻納司」。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獻納司」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獻字可能會寫作「獻」,納字可能會寫作「納」,司字則保持不變。
例句:國家設立了獻納司來管理各地的獻納事宜。
組詞:獻納官、獻納制度、獻納人、獻納儀式等。
近義詞:貢院、奉獻處。
反義詞:分發處、發放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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