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爵號名。《三國志·魏志·文帝紀》:“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公,嗣王之庶子為亭侯,公之庶子為亭伯。”
鄉公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曆史含義的稱謂,其核心指涉與古代地方行政、爵位制度相關,具體釋義如下:
鄉級行政長官
指古代中國基層行政單位“鄉”的最高負責人。此職源于周代“鄉大夫”,負責掌管一鄉的教化、政令、訴訟等事務。明清時期多稱“鄉官”或“裡長”,但“鄉公”作為對鄉級主事者的尊稱仍存于地方文獻中。
來源:《周禮·地官司徒》、《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爵位名稱
特指曹魏時期(三國)所設的爵位等級之一,位列“縣公”之下、“亭侯”之上。例如魏元帝曹奂即位前受封“安次縣常道鄉公”。
來源:《三國志·魏書·三少帝紀》、《中國曆代爵位制度研究》(中華書局)
行政職能演變:
周代鄉公(鄉大夫)需定期考核鄉民德行、薦舉賢能,秦漢後職權逐漸分化,至唐宋時演變為虛銜或榮譽職務。
來源:《中國古代鄉裡制度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
爵位制度的特殊性:
曹魏“鄉公”爵位僅授予宗室或功勳卓著者,食邑規模較小(約數百戶),但享有獨立治權,區别于後世虛爵。
來源:《魏晉南北朝官制史稿》(上海古籍出版社)
現代漢語中“鄉公”一詞已罕用,僅見于曆史文獻或地方志研究。其職能概念可對應當代“鄉長”,但需注意古今職權的本質差異(如古代鄉公兼具司法權,現代鄉長為行政職務)。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人民出版社)
參考文獻
“鄉公”是一個漢語詞語,在不同語境下具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相關信息的詳細解釋:
鄉公(拼音:xiāng gōng)最初指古代爵位名稱,源自三國時期魏國的分封制度。根據《三國志·魏志·文帝紀》記載,“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公,嗣王之庶子為亭侯,公之庶子為亭伯”。即分封制度中,王侯的庶子(非嫡長子)被授予“鄉公”爵位,屬于較低等級的貴族稱號。
起源
鄉公制度始于三國曹魏時期,是封建等級制度的一部分,用于區分嫡庶子孫的地位差異。其命名與行政區劃“鄉”相關,表明封地範圍較小。
職責與形象
早期鄉公作為鄉村管理者,需協調地方經濟、社會事務。但由于部分鄉公濫用職權或徒有虛名,該詞逐漸衍生出貶義色彩,暗指“虛有其表的官員”。
後世引申
在非官方語境中,鄉公也被用來泛指鄉裡德高望重者或有權勢的地方人物,但此用法權威性較低,多見于民間。
需注意“鄉公”與現代“鄉長”的區别:前者為世襲爵位,後者是行政職務,二者職能和産生方式均不同。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三國志》原文或權威曆史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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