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drunken singing and the usual dancing] 《尚書·伊訓》:“敢有恒舞于宮,酣歌于室,時謂巫風”。後以“酣歌恒舞”形容經常沉緬于酒宴歌舞之中
語本《書·伊訓》:“敢有恒舞于宮,酣歌于室,時謂巫風。” 孔 傳:“常舞則荒淫,樂酒曰酣,酣歌則廢德。”後以“酣歌恒舞”形容縱情歌舞,耽于聲色。 蔡東藩 許廑父 《民國通俗演義》第四四回:“恬嬉如故,厝火積薪之下,而寝處其上,酣歌恒舞,民怨沸騰,卒至魚爛土崩,不可收拾。”亦作“ 酣歌醉舞 ”。 茅盾 《血戰後一周年》:“不見他們朝朝暮暮酣歌醉舞麼?”
酣歌恒舞是一個源自古代典籍的成語,現多用于形容縱情歌舞、沉溺享樂的消極狀态。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酣歌恒舞(hān gē héng wǔ)指長時間縱情歌舞,荒廢正事。其中:
該成語最早見于《尚書·商書·伊訓》:
“敢有恒舞于宮,酣歌于室,時謂巫風。”
商朝大臣伊尹告誡君主:若沉迷歌舞,便是沾染“巫風”(邪僻之風),會導緻國家衰敗。此句後被提煉為成語,警示後人勿縱情聲色。
“形容沉溺于歌舞,荒廢事務。”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版)
“形容縱情歌舞,不思進取。”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6年版)
“指長期沉湎于歌舞享樂,語出《尚書》。”
(來源:中華書局,2011年版)
隋炀帝在位時酣歌恒舞,終緻民怨沸騰,王朝傾覆。
(參考《中國通史》論述隋朝滅亡原因)
成語暗含儒家“克己複禮”思想,強調節制欲望。郭沫若在《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中分析:
“商周訓誡中的‘酣歌恒舞’,實為統治者對享樂主義的倫理批判。”
(來源: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人民出版社,1954年)
(注:因部分古籍原典無直接線上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物為準。)
“酣歌恒舞”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hān gē héng wǔ,其詳細解釋如下:
形容縱情歌舞、沉迷于聲色享樂的狀态,通常帶有貶義。
源自《尚書·伊訓》:“敢有恒舞于宮,酣歌于室,時謂巫風。”。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尚書》原文或相關文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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