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用以佐酒的食品。 唐 張鷟 《遊仙窟》:“少時, 桂心 将下酒物來。”
(2).謂以讀書佐酒。
"下酒物"是漢語中描述佐酒食品的特定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在飲酒過程中搭配食用的菜肴或零食,具有調和酒味、延緩醉意的功能性作用。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宋代文獻,原指"佐酒之肴馔",後逐漸演變為涵蓋各類酒食搭配的統稱。
從語言學角度分析,《現代漢語分類詞典》将其歸類為飲食行為相關複合詞,由動詞"下"(意為搭配、輔助)與名詞"酒物"構成,體現古代飲食文化中"酒食同享"的社交傳統。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當代漢語詞彙演變研究》指出,該詞在方言中存在地域性變體,如北方多稱"酒肴"、江浙地區習用"過酒坯",但标準語體系仍以"下酒物"為規範表述。
在具體應用層面,《中華飲食文化辭典》記載其包含三大類:一是腌制食品如醬牛肉、泡菜等耐儲存物;二是即時烹制的熱菜如炒肝尖、炸花生米;三是時令果蔬切片等清爽配食,這種分類方式體現中國人"以味制味"的飲食智慧。值得注意的是,故宮博物院《明清宮廷飲食檔案》特别記載了"玫瑰金橘""琥珀桃仁"等宮廷特制下酒物的配方,佐證其在中華飲食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下酒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字面含義:佐酒的食品
指飲酒時搭配的食品,用于增添酒宴的豐富性和趣味性。例如唐代張鷟《遊仙窟》中記載:“少時,桂心将下酒物來。”。這類食物常見于宴會、聚會等社交場合,既能緩解酒精刺激,又能促進交流。
引申含義:以讀書佐酒
在文學語境中,“下酒物”還可指通過讀書來助興飲酒。如宋代龔明之《中吳紀聞》提到,有人以書中内容為“下酒物”,邊讀邊飲,認為“一鬥誠不為多也”。這種用法強調精神層面的享受,将閱讀與飲酒結合,體現文人雅趣。
總結
該詞既指實體食物,也包含文化隱喻,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核心功能是“助興”,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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