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則的意思、物則的詳細解釋
物則的解釋
事物的法則。《國語·周語上》:“考中度衷以蒞之,昭明物則以訓之,制義庶孚以行之。” 韋昭 注:“物,事也。則,法也。” 宋 葉適 《代薛明瑞上遺表》:“灼見物則,不失義理之中;審知治原,常以仁恕為本。” 清 方以智 《物理小識·氣論》:“理以心知,知與理來,因物則而後交格以顯,豈能離氣之質耶!”
詞語分解
- 物的解釋 物 ù 人以外的具體的東西:事物。生物。物體。貨物。禮物。文物。物價。物質。地大物博。物極必反。 内容,實質:言之有物。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對的環境:物議(群衆的批評)。待人接物。物望所歸(衆望
- 則的解釋 則 (則) é 模範:以身作則。 規程,制度:規則。總則。原則。細則。 效法:則先烈之言行。 表示因果關系,就,便:聞過則喜。 表示轉折,卻:今則不然。 表示肯定判斷,乃,是:此則餘之罪也。 用在一、
專業解析
“物則”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文言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境理解。根據其構詞法和古籍中的零星用例,可作如下解釋:
一、核心含義:事物的法則、規律或準則
- “物”:泛指一切客觀存在的事物、物體、現象。《說文解字》:“物,萬物也。”
- “則”:指法則、規範、标準、榜樣。《說文解字》:“則,等畫物也。”引申為法則、準則。
- “物則”合義:即“事物本身的法則”或“萬物的規律”。它強調自然界或社會中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規則、秩序或常理。
二、具體語境中的引申與用法
- 自然規律: 指自然界運行的恒定法則。
- 例:古人觀察天文地理,總結“物則”以指導農時、預測氣象。
- 參考:中國古代天文曆法思想常蘊含對“物則”(自然規律)的探索。
- 社會規範/倫理準則: 指人類社會應遵循的普遍道德規範或行為标準。
- 例:在儒家典籍中,“物則”有時可引申為人倫綱常、禮義規範。
- 參考:儒家倫理體系強調順應“天理物則”,建立社會秩序。
- 事物的本質屬性或标準: 指某類事物固有的、區别于他物的特性或衡量标準。
- 例:工匠需明了所用材料的“物則”(特性),方能善其事。
三、權威辭書釋義佐證
雖然“物則”一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等現代常用辭書單獨列為詞條,但其含義可從對“物”與“則”的權威解釋及其在古籍中的組合運用推斷而來。
- 《漢語大詞典》對“則”的釋義包含“規律,法則”義項。
- 古漢語研究中,“物則”常被視為一個複合詞,用以表達“萬物之法則”的概念。
“物則”是一個古雅詞彙,核心意義指事物内在的、固有的法則、規律或準則。它既可指自然界的運行規律(天道),也可指人類社會的倫理規範(人道),或具體事物的本質特性。理解該詞需置于具體的文言文語境中,把握其強調客觀規律性和規範性的特點。
來源參考:
- 《說文解字》(線上資源可查證字義)
- 中國古代天文曆法與哲學思想研究(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
- 儒家倫理思想研究(中國知網學術資源)
- 《漢語大詞典》(網絡版可查詢字詞釋義)
- 古漢語複合詞研究相關文獻(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台)
網絡擴展解釋
“物則”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事物的法則”,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 物:指客觀存在的具體事物或現象,引申為“内容”“實質”。
- 則:指規範、法則、标準,如“以身作則”“規則”。
- 組合義:二者結合後,“物則”強調事物内在的規律或運行準則,常用于哲學、文學語境中。
二、文獻溯源與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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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典籍
- 《國語·周語上》提到“昭明物則以訓之”,韋昭注“物,事也;則,法也”,即通過明确事物的法則來教化民衆。
- 宋代葉適在《代薛明瑞上遺表》中寫道“灼見物則,不失義理之中”,指洞察事物規律以符合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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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内涵
清代方以智《物理小識》提出“理以心知,因物則而後交格以顯”,認為法則需通過事物本質的探究才能顯現。
三、現代應用
- 語境:多用于學術讨論或文學創作,強調對自然、社會規律的總結。
- 示例:
“研究物則,方能理解萬物運行之道。”
四、相關擴展
如需進一步了解“則”的詳細釋義(如連詞用法、量詞用法等),可參考權威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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