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王畿以外地區分為五服,故稱南方為“南服”。《文選·謝瞻<王撫軍庾西陽集别時為豫章太守庾被徵還東>詩》:“祗召旋北京,守官反南服。” 李善 注:“南服,南方五服也。”《晉書·劉弘傳》:“ 弘 專督 江漢 ,威行南服。” 宋 嶽飛 《題驟馬岡》詩:“南服隻今殲小丑,北轅何日返神州。” 曹亞伯 《武昌日知會之破案》:“同盟會會員 山西 喬義生 ,乃伴 歐吉羅 入 中國 内地遊歷,兼作譯員。先遊 京 津 ,次遊 長江 ,再遊南服。”
南服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地理意涵的古典詞彙,其釋義可從以下五方面闡釋:
基本釋義
南服由“南”與“服”組合而成。古漢語中“服”指臣服之地或行政區劃,合稱即“南方疆域”。該詞特指中原王朝統治範圍内的南部地區,常見于史書及詩詞。例如《漢語大詞典》釋為“古代王畿以外的南方地區”。
曆史沿革
南服最初見于周代“五服制度”,《尚書·禹貢》将天下分為五服,南服為南方邊遠區域。漢代後逐漸演變為對江南、嶺南等地的泛稱。如《晉書·地理志》載“南服之重,鎮以方嶽”。
典籍用例
唐代詩人張九齡《荔枝賦》雲“果之美者,生于南服”,指代荔枝産地嶺南。明代《永樂大典》亦将湖廣、兩廣納入“南服”範疇。
文化内涵
南服隱含古代中原中心視角,體現南北地理差異與文化交融。清代顧炎武《日知錄》稱“南服多瘴疠”,反映中原對南方氣候的認知。
現代應用
當代語境中,南服多用于文史研究或文學創作,如郭沫若《中國史稿》引述“南服之民”描述楚文化。日常口語中已罕用,屬于曆史詞範疇。
“南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王畿(都城周邊地區)以外的南方區域。以下是詳細解釋:
根據五服制度,古代以王畿為中心,按距離遠近将疆域劃分為“五服”(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其中“南服”特指南方地區。這一概念在《晉書》《文選》等古籍中均有記載。
具體涵蓋區域因朝代而異,但通常包括長江流域及更南的地帶,如江漢平原(今湖北)、豫章(今江西)等,與“北服”形成南北對應。
如今“南服”一詞已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用于指代古代南方疆域或營造曆史語境。
“服”在古漢語中既表示地域劃分,也隱含對中央政權的臣服關系。因此,“南服”不僅指地理方位,也帶有政治隸屬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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