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得;不能。
(2).不休止。《管子·度地》:“内為之城,城外為之郭……歲修增而毋已,時修增而毋已,福及孫子。”
“毋已”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否定詞,由副詞“毋”和動詞“已”組合而成,表意與“不可終止”“不得停止”相近。其核心語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源訓诂
“毋”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止之也”,表示禁止或勸阻,如《禮記·曲禮》注“毋,猶莫也”。“已”則有終止、完畢之義,《廣雅·釋诂》注“已,訖也”。《漢語大詞典》引《莊子·天運》“至樂者,先應之以人事,順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應之以自然,然後調理四時,太和萬物,四時疊起,萬物循生……吾又奏之以無怠之聲,調之以自然之命,故若混逐叢生,林樂而無形,布揮而不曳,幽昏而無聲。動于無方,居于窈冥……吾止之于有窮,流之于無止。予欲慮之而不能知也,望之而不能見也,逐之而不能及也”,其中“流之于無止”與“毋已”的“不可終止”形成互文釋義。
文獻用例
該詞多見于先秦典籍,如《管子·修靡》載“毋已泰,樂而養,安而久”,強調享樂不可過度;《呂氏春秋·貴生》言“耳雖欲聲,目雖欲色,鼻雖欲芬香,口雖欲滋味,害于生則止……由此觀之,耳目鼻口不得擅行,必有所制。譬之若官職,不得擅為,必有所委。此貴生之術也”,其中“不得擅行”與“毋已”的否定邏輯相通。
語義演變
《古漢語虛詞詞典》指出,隨着語言發展,“毋已”在漢代後逐漸被“無已”“勿已”等同義詞替代,如《史記·孝文本紀》诏書“朕聞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當今之時,世鹹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其中“奚可甚哀”即暗含“毋已”的否定邊界義。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領域。需特别說明的是,古代文獻中的“毋已”在具體語境中可能産生引申義,如《莊子·在宥》雲“萬物雲雲,各複其根,各複其根而不知。渾渾沌沌,終身不離。若彼知之,乃是離之。無問其名,無窺其情,物固自生”,此處的否定邏輯與“毋已”的語義場存在關聯。
“毋已”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不得;不能
表示對某種行為的禁止或否定。例如《管子·度地》中提到“歲修增而毋已”,意為每年修繕不可停止,強調“不能停止”的強制性。
不休止
強調動作或狀态的持續性。如《管子·度地》的例證,通過“毋已”描述城牆修繕需長期堅持,體現“持續不斷”的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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