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汚名”。亦作“污名”。1.壞名聲。《管子·中匡》:“入者不説,出者不譽,汚名滿天下。”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二篇三:“老學生爆發起來,他們竟不惜加我以無上的汚名。” 蕭三 《十送郎》:“臨陣脫逃是丑事,革命史上有污名。”
2.指毀壞名譽。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二:“這一場污名不小,做下千年恥笑。”
"汙名"是漢語中具有深刻社會意涵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指因負面評價而受損的聲譽。該詞在漢語詞典體系及學術研究中呈現三層遞進釋義:
基礎語義
由"汙"(同"污")與"名"構成,字面指被玷污的名譽。《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因過錯或社會偏見而招緻的壞名聲"。此釋義強調個人或群體因具體行為或社會歧視導緻聲譽受損。
詞源演變
據《漢語大詞典》考據,該詞最早見于《漢書·張敞傳》"污蔑宗室"的記載,古代多用于指代道德層面的名譽損害。至明清小說如《紅樓夢》,已出現"污了名聲"等更接近現代用法的表達。
社會語義擴展
現代社會學研究中,"污名"概念經戈夫曼(Erving Goffman)系統理論化,指社會對特定群體施加的貶抑性标籤。這種學術化延伸使該詞兼具語言學價值與社會學研究價值。
該詞在語用中存在雙重指向:既可用于描述個體因過失産生的名譽損失(如《水浒傳》中林沖受誣),也可指涉群體性社會歧視(如古代對特定職業的污名化)。當代語言應用中,後者的使用頻率顯著提升,尤其在公共話語空間涉及性别、疾病、職業等領域的讨論中。
“汙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1. 基本釋義 指壞名聲或不好的聲譽,常與正面評價形成對比。例如“善名無人知,汙名傳天下”。該詞在古漢語中已廣泛使用,如《管子·中匡》記載“汚名滿天下”,郭沫若作品中也提到“加我以無上的汚名”。
2. 用法擴展 •名詞性:直接指代負面社會評價(如“背負汙名”) •動詞性:表示毀壞名譽的行為,如金代《西廂記諸宮調》中“這一場污名不小”
3. 字形變體 存在“汚名”“污名”等異體寫法,其中“污名”為現代簡體常用形式,但含義保持一緻。
相關詞彙對比 ‖ 相似詞 ‖ 惡名 ‖ 反義詞 ‖ 美名 ‖
該詞體現了語言中對道德評判的具象化表達,既可用于具體事件(如個人名譽受損),也可用于抽象社會現象(如群體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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