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制,五品官蔭封至孫子。因稱“五品孫”。《新唐書·選舉志下》:“三品以上蔭曾孫,五品以上蔭孫。孫降子一等,曾孫降孫一等。贈官降正官一等,死事者與正官同。郡、縣公子,視從五品孫。” 清 袁枚 《隨園隨筆·金石》:“ 唐 澤王府 主簿 梁 府君并夫人 唐氏 墓誌末雲:‘四品孫 義陽 朱賓 撰文,五品孫 滎陽 鄭莊 書。’……此 朱 鄭 二人,法當蔭叙,而尚未得官,故以四品孫五品孫署銜。”
“五品孫”是唐代官員蔭封制度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及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說明:
定義與制度背景
根據唐代規定,五品及以上官員可通過“蔭封”特權将官職或待遇延及子孫。其中,五品官可蔭封至孫子輩,故稱“五品孫”。而三品以上官員則可蔭封至曾孫,體現等級差異(《新唐書·選舉志下》記載)。
等級差異與降等規則
蔭封時存在降等機制:孫子輩的待遇比兒子輩低一等,曾孫又比孫子低一等。例如,郡縣公(爵位)之子的待遇相當于從五品官員的孫子。
曆史用例
唐代墓志銘中可見相關實例,如《梁府君并夫人唐氏墓志》末尾署名為“五品孫鄭莊書”,表明書寫者身份為五品官員之孫。
需注意的誤讀
部分資料(如)誤将“五品孫”與明清官職關聯,但綜合權威來源可知,該詞專指唐代蔭封制度,與明清無關。
此詞反映唐代官僚特權世襲的特點,是研究古代職官制度的重要術語。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新唐書》原文或唐代墓志文獻。
《五品孫》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在官僚制度中,指在五品官職中的人。
《五品孫》的拆分部首是“五”和“子”,拆分後的筆畫數為“四”和“四”。
《五品孫》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官僚制度中。這個成語在繁體中的寫法為「五品孫」。
在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略有差異。對于《五品孫》來說,它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是「五品孫」。
這個官員雖然有幾分權勢,但畢竟隻是個五品孫罷了。
以《五品孫》為基礎,可以組詞如下:
與《五品孫》意思相近的成語有:
與《五品孫》意思相反的成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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