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卧治。《南史·劉善明傳》:“ 淮南 近畿,國之形勝,非親賢不居,卿與我卧理之。” 宋 範仲淹 《祭韓少傅文》:“偃息近藩,旨酒盈樽,可以卧理,不廢清言。” 清 李漁 《玉搔頭·講武》:“自從到任以來,且喜刑清政肅,吏輯民安,官舍清閒,可稱卧理。”
“卧理”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主要有兩種解釋方向,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核心含義:指官員治理有方,政事清簡,無為而治,甚至能在閑居中處理政務。該釋義源自“卧治”典故,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南史》記載劉善明被委任治理淮南時,君主用“卧理”形容其能力。
語境應用:
少數現代辭書(如)将其解釋為“被迫接受現實,默默忍受”,但此釋義缺乏古籍支撐,可能是對字面“卧(躺)”和“理(道理)”的誤讀。
可通過漢典或《南史》等古籍進一步查證曆史用法。
《卧理》(wò lǐ)這個詞表示在某個地方休息、躺下、卧倒,常用于形容疲勞或放松的狀态。它可以指在床上、沙發上、地闆上或其他平面上休息。
《卧理》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卩”和“理”,全部的筆畫為9畫。
《卧理》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字的使用。在古代,人們經常使用印章進行簽名或蓋章,卩字代表着印章的形狀。而“理”則代表思考、明理等意義,在這裡表示休息與思考的結合。
《卧理》在繁體字中可以寫作「臥理」。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差異。根據《說文解字》的記載,古時的《卧理》可以寫作「卧倚也」,表示倚靠、休息的意思。
1. 身體疲憊不堪,他走進房間,立刻卧理在床上。
2. 孩子玩累了,躺在地闆上卧理休息。
1. 卧床:躺在床上休息。
2. 卧室:睡覺和休息的房間。
1. 躺:指平躺、卧倒休息。
2. 休息:指休憩、暫停活動。
1. 站立:指直立站立的狀态。
2. 奔波:指忙碌、奔走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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