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袒免。古代喪服。袒露左臂,以麻布纏頭。《禮記·奔喪》:“於又哭三哭,皆免袒。有賓,則主人拜賓送賓。”參見“ 袒免 ”。
“免袒”是古代喪服禮儀中的特殊形式,指在特定親屬關系範圍内免除袒露左臂的哀悼行為,常見于五服之外的遠親治喪場合。該詞源自《禮記·大傳》“五世袒免,殺同姓也”,指血緣關系超過五代後,喪禮規格降低,僅保留“免”(脫冠)與“袒”(露臂)的簡化儀式。
漢代經學家鄭玄注《儀禮》時強調:“免者,免冠。袒者,袒左臂。”這說明“免袒”包含兩個動作:摘除冠冕象征身份剝離,袒露左臂表達哀痛。唐代孔穎達在《禮記正義》中進一步闡釋:“五世共承高祖,至第六世親盡無服,唯袒免而已”,明确其適用邊界在五服制度之外。
該禮儀在《清史稿·禮志》仍有記載:“凡同五世祖族屬在缌麻絕服之外者,各袒免”,印證其禮儀制度延續性。現代漢語工具書如《辭源》将“袒免”列為獨立詞條,釋義為“袒衣免冠,古代喪禮”,表明該詞具有明确的曆史語義穩定性。
“免袒”是古代喪禮中的一種特殊服飾禮儀,具體解釋如下:
“免袒”指古代喪服制度中的兩種行為組合:
主要出現在《禮記·奔喪》等古籍記載的喪禮流程中,例如:
“於又哭三哭,皆免袒。有賓,則主人拜賓送賓。”
表示在多次哭喪儀式中,喪主需反複進行“免袒”動作,并配合賓客行禮。
該詞屬于古代禮儀術語,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僅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需注意與成語“袒免”(指寬容對待他人)區分,後者語義完全不同。
如需了解其他古代喪服制度(如斬衰、齊衰等),可參考《儀禮》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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