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袒免。古代丧服。袒露左臂,以麻布缠头。《礼记·奔丧》:“於又哭三哭,皆免袒。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参见“ 袒免 ”。
“免袒”是古代丧服礼仪中的特殊形式,指在特定亲属关系范围内免除袒露左臂的哀悼行为,常见于五服之外的远亲治丧场合。该词源自《礼记·大传》“五世袒免,杀同姓也”,指血缘关系超过五代后,丧礼规格降低,仅保留“免”(脱冠)与“袒”(露臂)的简化仪式。
汉代经学家郑玄注《仪礼》时强调:“免者,免冠。袒者,袒左臂。”这说明“免袒”包含两个动作:摘除冠冕象征身份剥离,袒露左臂表达哀痛。唐代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进一步阐释:“五世共承高祖,至第六世亲尽无服,唯袒免而已”,明确其适用边界在五服制度之外。
该礼仪在《清史稿·礼志》仍有记载:“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绝服之外者,各袒免”,印证其礼仪制度延续性。现代汉语工具书如《辞源》将“袒免”列为独立词条,释义为“袒衣免冠,古代丧礼”,表明该词具有明确的历史语义稳定性。
“免袒”是古代丧礼中的一种特殊服饰礼仪,具体解释如下:
“免袒”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两种行为组合:
主要出现在《礼记·奔丧》等古籍记载的丧礼流程中,例如:
“於又哭三哭,皆免袒。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
表示在多次哭丧仪式中,丧主需反复进行“免袒”动作,并配合宾客行礼。
该词属于古代礼仪术语,现代汉语中已罕用,仅见于古籍研究或历史文献。需注意与成语“袒免”(指宽容对待他人)区分,后者语义完全不同。
如需了解其他古代丧服制度(如斩衰、齐衰等),可参考《仪礼》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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