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以政柄。《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子皮 以為忠,故委政焉, 子産 是以能為 鄭國 。”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慕賢》:“ 齊文宣帝 即位數年,便沉湎縱恣,略無綱紀,尚能委政尚書令 楊遵彥 ,内外清謐,朝野晏知。”《舊唐書·哥舒翰傳》:“自是, 翰 心不安,又素有風疾,至是頗甚,軍中之務,不復躬親,委政於行軍司馬 田良丘 。”
“委政”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将政事委托于他人”。《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委派或托付政務”,特指君主或掌權者将治理國家的權力交予臣屬。這一概念在《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中已有體現:“委政于子,子實治之”,指君主将政務委托臣子管理。
從構詞法分析,“委”取“托付”之義,“政”指“政務”,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強調權力讓渡的行為性質。其使用多出現于史書及政論典籍,如《資治通鑒·漢紀》載:“孝惠委政呂後”,描述漢惠帝将統治權交予呂後執掌的史實。
該詞的現代延伸義可指代組織管理中權力下放的現象,但需注意其隱含的“完全托付”語境特征。語義辨析方面,“委政”與“授權”存在程度差異,前者更強調整體性托付,後者側重特定權限的授予。
“委政”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付以政柄”,即将政治權力托付給他人。以下從不同角度展開解釋:
“委政”指将政治事務或權力委托給他人,常用于描述上級對下級的權力移交。例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子皮因認可子産的忠誠而“委政”于他,使其得以治理鄭國。這一用法在古籍中常見,強調信任與授權的關系。
古籍記載
現代延伸
現代語境中,“委政”可指代政府或機構将具體事務委托給部門或官員。例如新聞報道中提到的“河南省委政法委抽調幹部評查案件”即屬此類。
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文獻引用,可參考《左傳》《顔氏家訓》等典籍,或查閱地方政務報道。
艾符被單長袂長排馳電觝突洞入鬥暴斷山斷袖之好敦物蛾鬟風掣雷行個是公餞孤羇鼓騰騰海沽行子黑信合音轟隱吼喊黃金鑄象绛霄樓講議戒慎金瑣碎矜疑窘絶及物離觀龍蛇陣亂首綿絮暮途難分難解袅娜驽拙破頭爛額破陣青梼親知全校讓長讓道三箓扇筤濕紡術衢摅頌司繩天禀銅闆推風頽裂汙衊勿謂言之不預也鄉弟孝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