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汚蔑”。亦作“汚衊”。1.以不實之詞诋毀他人。《漢書·梁懷王劉揖傳》:“污衊宗室,以内亂之惡披布宣揚於天下。” 宋 袁文 《甕牖閑評》卷七:“後有污衊之者,皆取以前事妄相訾毀。”《宋史·包恢傳》:“ 包恢 剛正不屈之臣,言者污衊之耳。” 瞿秋白 《鬼臉的辯護》:“他們為着要吓退正在劇烈的革命化的群衆,故意要造謠,汚衊,誣陷。”
2.污穢,肮髒。 唐 劉禹錫 《國學新修五經壁記》:“揭揭高懸,積六十歲,崩剝汚衊,淟然不鮮。” 宋 沉遼 《天慶觀火星閣記》:“至於身污衊而禮星辰,含膏血而作梵唄,此神明之所弗祐也。” 清 袁枚 《續新齊諧·缢鬼申冤》:“予一時盛怒,以汚蔑之言駡之;詎知渠忿,竟尋短見。”
"汙衊"是"污蔑"的異體寫法,指用不實之詞诋毀、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解釋如下: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污蔑"指捏造事實敗壞他人名譽。
例:他因污蔑同事遭到法律追責。
《漢語大詞典》:
釋義為"歪曲事實,造謠诽謗",強調主觀惡意性。
例:《宋史》載:"小人污蔑君子,以惑衆聽。"
詞語 | 核心差異 |
---|---|
诽謗 | 側重公開散布虛假言論 |
誣陷 | 強調虛構罪名陷害他人 |
中傷 | 隱含背後惡意攻擊性質 |
權威來源:
“汙衊”是“污蔑”的異體寫法,現代漢語中規範寫法為“污蔑”,具體解釋如下:
1. 讀音與構成
拼音:wū miè
由“污”(玷污)和“蔑”(貶低)組合而成,強調通過不實言行損害他人名譽。
2. 核心詞義 指用虛假、惡意的手段诋毀他人或事物,使其蒙受不白之冤。例如:
3. 與近義詞的區分
4. 使用場景 常見于法律文書(如“污蔑罪”)、社會輿論批評(如“污蔑英雄形象”)及日常人際糾紛描述。
5. 注意事項 污蔑行為可能涉及法律追責,根據《民法典》第1024條,損害他人名譽權需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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