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違異 ”。
亦作“ 違異 ”。1.離别;分離。 漢 阮瑀 《為曹公作書與孫權》:“亦猶姻媾之義,恩情已深。違異之恨,中間尚淺也。” 清 恽敬 《答趙青州書》:“ 敬 嘗觀之古人,其畜道德,能文章者,饑寒之外,復多變故,或家室違異,或朝廷歧阻。”
(2).不一緻;違背。《南齊書·禮志上》:“ 漢 元鼎 五年,以辛巳行事,自後郊日,略無違異。”《資治通鑒·唐太宗貞觀三年》:“謂羣臣曰:‘中書、門下,機要之司,詔敕有不便者,皆應論執。比來唯睹順從,不聞違異。’” ********* 《春風沉醉的晚上》三:“我穿的那件破棉袍子,還覺得不十分與節季違異。”
“違異”的漢語詞典釋義
違異(wéi yì)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違”和“異”兩個語素構成,主要含義為:
違背;背離
指言行或事物與既定規則、常态、共識等不一緻。例如:“他的主張違異于傳統觀念。”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版)将“違異”釋為“違背;不合”。
意見分歧;不相合
強調人與人之間觀點或立場的差異,隱含疏離感。例如:“雙方意見違異,難以達成共識。”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注解“違異”含“不和;離心”之義,多用于描述人際關系或思想沖突。
書面語中的引申用法
在古籍或正式文本中,可指“分離”或“改變原狀”,如《後漢書》有“君臣乖違,上下異志”的表述(“違異”在此語境中近義)。
來源:古代漢語語料庫及《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
語義辨析
權威參考
“違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離别、分離
指人與人之間的分隔或事物之間的斷開。例如漢代阮瑀在《為曹公作書與孫權》中寫道:“違異之恨,中間尚淺也”,表達因分離産生的遺憾。清代恽敬的《答趙青州書》也提到古人常因“家室違異”或“朝廷歧阻”而經曆變故。
不一緻、違背
表示言行或事物與既定規則、邏輯相悖。如《資治通鑒》記載唐太宗批評官員“唯睹順從,不聞違異”,強調對不合理诏令應提出異議。現代作家郁達夫在小說中描述衣着與季節“不十分違異”,亦屬此義。
“違異”既可指物理或情感上的分離,也可表示邏輯、規則層面的矛盾,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其古典文獻用例豐富,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書面語或文學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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