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加害;遺患。《左傳·哀公七年》:“ 吳 來徵百牢…… 景伯 曰:‘ 吳 将亡矣,棄天而背本。不與,必棄疾于我。’” 楊伯峻 注:“棄疾,猶今言加害。”《左傳·哀公十二年》:“ 吳 徵會于 衛 …… 子木 曰:‘ 吳 方無道,國無道,必棄疾于人。 吳 雖無道,猶足以患 衛 。’”《漢武帝内傳》:“輕則鐘禍於父母,詣玄都而考罰;慢則暴終而堕惡道,棄疾於後世。”
“棄疾”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古籍中的含義
根據《左傳》記載,“棄疾”原指加害、遺患,常用于描述國家或人際間的威脅。例如《左傳·哀公七年》提到“必棄疾于我”,楊伯峻注釋為“加害”。這一用法在先秦文獻中較為常見,強調對他人或自身造成的潛在危害。
現代詞典解釋
權威詞典如《漢典》延續了古籍定義,将“棄疾”解釋為“抛棄疾病”的引申義,即因疾病而放棄或帶來隱患。
在姓名學中,“棄疾”常被賦予積極含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典用例,可參考《左傳》相關注釋或權威曆史文獻。
棄疾,一個常見的中國漢字,由“弓”和“疾”兩個部分組成。
“弓”是這個字的左部首,表示弓弩;“疾”是右部首,表示疾病。
它總共有9畫,其中“弓”部2畫,“疾”部7畫。
“棄疾”一詞來源于《左傳·襄公二十五年》:“率棄疾,為城濮之戰。”意為放棄疾病,指病人康複後重新投入戰鬥。後來,這個成語逐漸引申為丢棄疾病,擺脫疾病的束縛。
繁體字是棄疾。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并不統一,所以“棄疾”的古代寫法有多種。比如,“棄”字的古代寫法有“廵”、“捧”等,而“疾”字的古代寫法有“疒”、“疜”等。
他不再顧及自己的棄疾,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棄醫、棄世、棄暗投明、棄舊圖新。
實棄、除疾、除病、解病。
抱病、懷病、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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