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not] 不可
(1).不可。《左傳·莊公十年》:“公将鼓之, 劌 曰:‘未可。’ 齊 人三鼓, 劌 曰:‘可矣。’”《後漢書·荀彧傳》:“若一旦生變,天下未可圖也。” 唐 杜甫 《劍門》詩:“一夫怒臨關,百萬未可傍。”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六》:“然神道設教,使人知畏,亦警世之苦心,未可繩以妄語戒也。” 魯迅 《南腔北調集·<自選集>自序》:“民族主義的文學家在今年的一種小報上說‘ 魯迅 多疑’,是不錯的,我正在疑心這批人們也并非真的民族主義文學者,變化正未可限量呢。”
(2).未必可以。《論語·子罕》:“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 何晏 集解:“適,之也。雖學,或得異端,未必能之道。”
“未可”是現代漢語中表否定判斷的複合副詞,其核心語義為“不能”或“不可”,在具體語境中呈現三層遞進含義:
一、基礎否定義 指對某種行為或判斷的客觀否定,常見于陳述句。如“此計未可行”即表達對計策可行性的否定。該用法可追溯至先秦典籍,《論語·子罕》載“未可與權”即屬此類。
二、推理論斷義 在論證語境中表達基于現有條件的邏輯否定,強調結論的不可推導性。如“單憑表象未可斷言真相”,該用法在唐宋論說文中已趨成熟。
三、條件限制義 通過否定當前狀态暗示未來可能性,構成“未可……但……”的轉折結構。如“方案未可施行,但值得深入研讨”,這種動态否定在明清白話小說中廣泛使用。
語法功能上,“未可”具備雙重屬性:作狀語時修飾動詞(未可輕視);獨立使用時構成謂語(此事未可)。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體,在公文、學術論文等正式場合出現頻率較高。
參考文獻:
“未可”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多用于書面語境,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未可”讀作wèi kě,核心含義是“不可”或“不能肯定”,表達對某種行為或狀态的否定或不确定性。
表示“不可”
多用于否定某種行為或判斷,強調客觀上的不允許或主觀上的不認可。
表示“未必可以”
側重表達可能性或可行性存疑,帶有推測語氣。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用例或現代延伸含義,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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