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egant plaything] 供人把玩、欣賞的器物
供賞玩的器物。《兒女英雄傳》第三八回:“無非如意,緞疋、皮張、玩器、活計等件,預備請老爺看過了好裝箱子。” 狄平子 《論文學上小說之位置》:“誠以文之作用,非以為玩器,以為菽粟也。”
“玩器”一詞在中文語境中有兩個主要釋義,需結合不同來源進行區分:
指可供把玩、觀賞的工藝品或收藏品,如古董、玉器、文房雅物等。該釋義在多個文獻中出現:
提出該詞作為成語,指“用不正當手段操縱事物或人謀取私利”。此釋義将“玩”解作玩弄,“器”指事物或人,多用于形容政客、商人的權術。但該用法未見于其他權威古籍或近現代文獻,可能屬于特定語境下的引申解讀。
日常交流或文學鑒賞中,建議優先采用“供賞玩的器物”這一釋義。若需表達權謀操縱之意,宜結合上下文明确語境,或選用更通用的成語如“玩弄權術”。
《玩器》是一個中文詞彙,指的是玩具、遊戲等娛樂用品。它代表了人們用來消遣娛樂的物品。
《玩器》是由“王”和“器”兩個部首組成的。部首“王”是指玉石,部首“器”是指容器。《玩器》共有10個筆畫。
《玩器》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它是由中國人民長期的文化娛樂活動中産生的。在繁體字中,《玩器》的寫法為「玩具」。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玩器》在古時候的寫法與現代有所區别,它為「玩遒」。
1. 我買了一些新的玩器,準備和朋友一起玩耍。
2. 他在自己的房間中收藏了許多精美的玩器。
1. 玩樂:指娛樂、消遣。
2. 玩偶:指兒童喜歡的玩具人偶。
3. 玩味:指享受和思考某事物的樂趣。
1. 遊戲:指一種娛樂活動。
2. 玩具:指供兒童玩耍的物品。
3. 娛樂:指消遣、娛樂活動。
1. 工具:指用于完成工作或達到目的的物品。
2. 設備:指用于特定用途的器械或設備。
3. 用具:指用來完成某種具體工作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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