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維6*吾爾族傳統的十二套大型套曲。廣泛流傳于 天山 南北各地。包括序歌、叙誦歌曲、叙事組歌、舞蹈組歌、間奏曲等。體裁多樣,節奏生動,曲調極為豐富。建國後,根據著名藝人 吐爾地阿洪 (1881-1956年)演唱的錄音,記譜整理,輯成《十二木卡姆》一書,于1960年出版。“木卡姆”一詞,源自阿拉伯語,原意為“最高的位置”,轉義為“大型套曲”;也可能來自波斯語muq歌加突厥語an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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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木卡姆是維吾爾族傳統音樂藝術的集大成者,指由十二套大型古典樂曲組成的歌舞套曲體系。"木卡姆"(Muqam)源于阿拉伯語"مقام",意為"位置""規範",在維吾爾語中特指具有固定旋律模式與節奏程式的古典音樂。該藝術形式于2005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
"十二木卡姆"中"十二"表示套曲數量,"木卡姆"在《中國音樂詞典》中定義為"伊斯蘭音樂中的調式類型及其即興演唱規範",在維吾爾文化中引申為融合歌、舞、樂的綜合性藝術形式。其結構遵循"瓊乃額曼"(大曲)、"達斯坦"(叙事組曲)、"麥西熱甫"(歌舞曲)三部分框架,每套木卡姆包含20至30首樂曲,完整演奏需20餘小時。
十二套木卡姆分别以維吾爾族傳統調式命名,如《拉克》《且比亞特》等,涵蓋詠歎調、器樂間奏曲和民間舞蹈音樂。歌詞多采用古典詩人納瓦依、魯提菲的作品,内容涉及哲理、愛情與生活智慧。樂器配置包含薩塔爾、彈布爾、手鼓等特色民族樂器,舞蹈動作融合西域"胡旋舞"遺風。該體系系統性保存了維吾爾族的音律理論、文學傳統和表演程式,被《新疆藝術》期刊稱為"活态傳承的絲路音樂史詩"。
據《維吾爾木卡姆藝術》(周吉著)考證,其雛形可追溯至喀喇汗王朝時期的"大曲",16世紀經葉爾羌汗國王妃阿曼尼莎罕組織樂師整理定型。現代傳承以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團、莎車縣十二木卡姆傳承中心為核心,通過數字化保存(如"中國記憶"項目)和校園傳習實現活态保護。作為中華多元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跨民族傳播促進了"一帶一路"國家的文明對話。
參考資料
十二木卡姆是維吾爾族傳統古典音樂的代表形式,被譽為“東方音樂明珠”。以下從詞義、結構、曆史淵源及藝術特色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木卡姆”源自阿拉伯語,原意為“地點”“地位”或“法律”,在音樂術語中特指“成套的民族古典音樂”。前綴“十二”表示其由十二套大型樂曲組成,每套對應不同的音樂主題和情感表達。
十二木卡姆每套包含三大部分:
完整演繹需24小時以上,包含近300首曲目,如《拉克》《且比亞特》《納瓦》等十二部經典套曲。
20世紀起通過建立藝術團、出版典籍、開設專業課程等方式進行搶救性保護,避免這一古老藝術因生活方式變遷而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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