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細讨論。 唐 孔穎達 《周易論·論誰加經字》:“但緯文鄙僞不可全信。其八卦方位之所,六爻上下之次,七八6*九六之數,内外承乘之象,入經别釋,此未具論也。” 宋 秦觀 《寄題傅欽之草堂》詩:“出處士所重,其微難具論。” 清 俞樾 《古書疑義舉例·文具於前而略於後例》:“《荀子》此文,傳寫舊有錯誤,餘作《諸子平議》已訂正之,茲不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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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解釋如下:
拼音:jù lùn
基本釋義:指詳細讨論或深入論述。
古代文獻中的用法
現代語境中的延伸
該詞在當代多用于學術或正式文本,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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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論》是一個漢字詞彙,它由兩個部分組成:具(jù)和論(lùn)。
具這個字的部首是⺪(提手旁),由5個筆畫構成;論這個字的部首是言(讠),由7個筆畫構成。
《具論》一詞的來源較為複雜,具在古文中表示器具、工具等意思,論則表示探讨、辯論等意思。綜合起來,《具論》強調運用具體的論述來進行讨論和推論。
在繁體字中,具和論的形态保持不變。
在古代,具和論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具的古字形有兩種:一種是象征器皿的形狀,顯示出器具的含義;另一種字形是将兩個方形字符疊放,表示具體、實在的意思。論的古字形中,論字的上半部分為人字,表示人物的形态,下半部分為言字,表示言論。
1. 他具論得很有條理,令人信服。
2. 在這個論壇上,大家可以盡情地具論和交流。
1. 具體(jù tǐ):強調事物的具體存在和細節。
2. 詳論(xiáng lùn):詳細地讨論、分析。
1. 議論(yì lùn):對某個話題進行讨論,意見較多。
2. 辯論(biàn lùn):對立的意見争論、辯駁。
總論(zǒng lùn):是對部分或特定方面進行論述,與具論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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