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功業。 漢 蔡邕 《太傅安樂鄉文恭侯胡公碑》:“休績丕烈,宜宣于此。” 唐 李白 《比幹碑》:“斲石銘表,以誌丕烈。” 嚴複 《主客平議》:“凡此皆其所權借也,故能三十年而成世史未有之丕烈。”
丕烈(pī liè)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莊重色彩的合成詞,多用于形容功業、德行的盛大顯赫。其釋義可從字源與典籍用例兩方面解析:
本義為“大”,《說文解字》釋:“丕,大也。”引申為宏大、顯著,常用于稱頌帝王功業或重大事件(如“丕業”“丕顯”)。
原指火勢猛,後衍生為光明、功績、剛正之義(如“功烈”“烈火”),《爾雅》注:“烈,業也。”強調功業的顯赫與影響力。
合成詞“丕烈” 即強調功業或德行的宏偉卓著,帶有強烈的褒揚意味。
“丕烈哉!文王谟。” 形容周文王謀略的恢宏功績。
司馬遷引賈誼《過秦論》:“始皇奮六世之馀烈……以成丕烈。” 指秦始皇繼承先祖功業成就的宏大霸業。
班固贊武帝“興丕烈而章緝熙”,稱頌其開疆拓土之功。
“丕烈”釋義為“大業;顯赫的功績”,例證引自《宋史·樂志》:“膺幹符,稽典則,豐祀登,丕烈赫。”
釋為“盛大的功業”,并标注其古雅莊重的語體色彩。
先秦兩漢時期多用于帝王功業(如周文王、秦始皇),明清後漸擴展至對國家、民族有重大貢獻者(如鄭成功收複台灣稱“開台丕烈”)。現代漢語中屬書面雅語,常見于曆史文獻、碑銘及學術論述。
參考資料(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線上鍊接,标注文獻來源):
“丕烈”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為大功業,主要用于形容曆史人物或重大成就的非凡貢獻。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丕烈”由“丕”和“烈”二字組成:
該詞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
現代語境中,“丕烈”多用于: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現代用法案例,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文獻及詞典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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