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ublic places] 衆人合集的場所;公共場合
能謗譏于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戰國策·齊策》
(1).市場和朝廷。《周禮·考工記·匠人》:“面朝後市,市朝一夫。” 戴震 《考工記圖》引 徐昭慶 曰:“朝者官吏所會,市者商旅所聚,必須有一夫百畝之地,然後足以容之。”《禮記·檀弓下》:“君之臣不免於罪,則将肆諸市朝而妻妾執。” 鄭玄 注:“肆,陳屍也。大夫以上於朝,士以下於市。” 晉 陸機 《門有車馬客行》:“市朝互遷易,城闕或丘荒。”
(2).指争名逐利之所。《戰國策·秦策一》:“臣聞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今三川、 周 室,天下之市朝也。” 宋 司馬光 《花庵獨坐》詩:“忘機林鳥下,極目塞鴻過。為問市朝客,紅塵深幾何?” 清 曹寅 《惠山納涼歌》:“我耳初離市朝語,喜聽清商變繁徵。”
(3).猶朝野。《南齊書·武帝紀贊》:“市朝晏逸,中外寧和。” 宋 曾鞏 《韓琦制》:“天望人事,脗無間然,市朝不驚,按堵如素。” 劉師培 《無政府主義之平等觀》:“ 美 人于黑種,雖以平等叫號于市朝,名曰預選舉,參政權,其事乃絶相反。”
(4).偏指“市”,謂市集,市場。《論語·憲問》:“夫子固有惑志於 公伯寮 ,吾力猶能肆諸市朝。”按,《周禮·秋官·鄉士》“肆之三日” 賈公彥 疏:“《論語·憲問篇》……注雲:‘大夫於朝,士於市。’ 公伯寮 是士,止應雲‘肆諸市’,連言‘朝’耳。”《孟子·公孫丑上》:“不膚橈,不目逃,思以一豪挫於人,若撻之於市朝。” 焦循 正義引 顧炎武 《日知錄》:“‘若撻之於市朝’,即《書》所言‘若撻於市’。古者朝無撻人之事,市則有之。” 漢 桓寬 《鹽鐵論·錯币》:“古者市朝而無刀币,各以其所有而易所無。” 宋 王安石 《自金陵至丹陽道中有感》詩:“豪華隻有諸陵在,往往黃金出市朝。”
(5).偏指“朝”,謂朝廷,官府。 晉 陶潛 《歲暮和張常侍》詩:“市朝悽舊人,驟驥感悲泉。”《舊唐書·隱逸傳贊》:“結廬泉石,投紱市朝。”《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彙編·上海小刀會起事本末》:“方今童君昏瞶,貪官污吏,布滿市朝。”
"市朝"是由"市"與"朝"構成的聯合式複合詞,在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
一、字面本義 指古代民衆聚集的公共場所,其中"市"指交易集市,"朝"指官府治事之所。該詞最早見于《戰國策·秦策》"臣聞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漢語大詞典》将二者并稱,特指公衆共同關注的場所。
二、比喻引申
象征公衆輿論場域 《古代漢語詞典》指出該詞引申為衆人注目的公開場合,如《論語·憲問》"吾力猶能肆諸市朝",鄭玄注謂"大夫于朝,士于市",特指行刑示衆的公共空間。
代指名利角逐場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收錄白居易《效陶潛體詩》中"自從委順任浮沉,漸覺年多功用深。面上滅除憂喜色,胸中消盡是非心。市朝故吏衣冠改,家國新恩歲月侵"的用例,此處喻指宦海沉浮的官場環境。
該詞現代多用于文學創作或曆史論述,常見于成語"市朝之遇",形容在公共場合的偶遇。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仍保留其作為書面語詞彙的地位。
“市朝”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層次:
市場與朝廷的合稱
指古代城市中“市”(貿易區)和“朝”(政務區)兩大核心區域。據《周禮·考工記》記載,城市規劃為“面朝後市”,即朝廷在前、市場在後,兩者各占“一夫之地”(約百畝)。
公共場合的泛指
在《戰國策·齊策》中,“能謗譏于市朝”即指在人群聚集的公開場合議論政事。
争名逐利之所
因“市”與“朝”分别代表利益與權力,故“市朝”常被用來比喻名利場。如《戰國策·秦策一》稱“三川、周室”為“天下之市朝”,暗指權力與財富的争奪中心。
朝野或社會整體
如《南齊書》中“市朝晏逸”描述社會安定,此處“市朝”涵蓋民間與朝廷的和諧狀态。
該詞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指向,既可指具體場所,也可引申為抽象的社會環境或名利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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