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牽強而苛細地援引法律條文陷人以罪。《明史·仁宗紀》:“吏或深文傅會,以緻冤濫。”亦作“ 深文附會 ”。《明史·徐石麟傳》:“當是時,帝以威刑馭下,法官引律,大抵深文附會,予重比。”
深文傅會(正确寫法應為“深文附會”)是漢語中的一個成語,指刻意援引法律條文或牽強附會地解釋文辭,以達到苛刻定罪或曲解原意的目的。其核心含義在于強調對文字或法律的過度穿鑿附會,常帶有貶義色彩。以下是詳細解析:
“深文”
指苛細地援引法律條文,語出《史記·酷吏列傳》:“(張湯)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後引申為刻意推敲文字,使其含義嚴苛。
“附會”
意為将無關之事勉強湊合,如《漢書·爰盎傳》:“附會其說,陷人于罪。”強調牽強解釋、生硬關聯的行為。
整體含義
二者結合後,形容通過曲解文字或法律條文羅織罪名,或在學術、議論中強行關聯無關内容以支持己見。例如《明史·刑法志》載:“深文附會,株連蔓引。”
曆史文獻
法律語境
古代司法中,“深文附會”常指官吏濫用法律條文羅織罪名。如《隋書·刑法志》稱:“深文巧劾,甯失有罪。”
該詞今多用于批評學術、輿論或司法中的過度解讀行為。例如:
“部分自媒體為博眼球,深文附會,将普通事件曲解為陰謀論。”
權威參考來源:
《漢書·路溫舒傳》:國學導航
趙翼《廿二史劄記》: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隋書·刑法志》:漢典古籍
“深文傅會”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ēn wén fù huì,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該成語指牽強而苛細地援引法律條文,羅織罪名以陷害他人,帶有貶義色彩。它常用來形容司法或官吏濫用法律條文,刻意曲解以達到不公正的目的。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明史》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查字典)的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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