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訓诂學上指意義相反或關聯的詞句相對成文。 清 王念孫 《讀書雜志·史記六》“糲粱”:“《列子·力命》篇:‘ 北宮子 謂 西門子 曰:朕衣則裋褐,食則粢糲;子衣則文錦,食則粱肉。’以粢糲與粱肉對言。” 清 俞樾 《古書疑義舉例·古書連及之詞例》:“《周禮·宰夫職》:‘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 鄭 注曰:‘治凡,若月計也;治目,若今日計也。’然則凡之與目,事有巨細,故以對言。”
(2).指将兩種不同的概念對舉稱說。 郭沫若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二篇序說:“就是考妣對言也是 東周 以後的用語,古人以祖妣為對,以考母為對。”參見“ 對文 ”。
"對言"在漢語詞典學中主要有兩層含義,需結合古代漢語語境理解:
指對話中的應答、回應性言語。
構成解析:
例證:
《論語·子路》"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中,"恭""敬""忠"三者為并列對言,體現對話中的呼應關系(參考王力《古代漢語》釋義)。
古代訓诂學術語,特指文本中成對出現、意義相對的詞語:
同一句式内位置對稱、詞性相同且語義相關的詞語。
例:《詩經·關雎》"參差荇菜,左右流之","左"與"右"形成方位對言。
非對仗的散行文句,與"對文"互為補充概念(見清代王引之《經義述聞》)。
學術價值:
此概念用于分析古籍修辭,如《公羊傳注疏》以"對言"釋讀經文中的反義複合詞(參考洪業《春秋經傳引得》方法論)。
在語法研究中,"對言結構"指對話中引發語與應答語的組合,如:
問:"何時出發?"(引發語)
答:"即刻啟程。"(對言)
該結構體現話輪轉換機制(參考呂叔湘《中國文法要略》對話分析章節)。
權威參考文獻:
(注:古籍原文釋義綜合多家注疏,現代闡釋以學術著作為準)
“對言”是訓诂學中的術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意義相反或關聯的詞句相對成文
指在古文中,通過将意義相反或相關的詞語、句子并列使用,形成對比或呼應關系,以強化表達效果。例如《列子·力命》中“食則粢粝”與“食則粱肉”對舉,通過“粝”(粗糧)與“粱肉”(精糧)的對比,突出生活差異。
不同概念的對舉稱說
指将兩個不同範疇的概念并列提出,形成特定的表達結構。例如郭沫若指出,“考妣”(父母)對言是東周後的用法,而早期用“祖妣”“考母”分别對應祖先和父母。
應用場景
多用于古文注釋和語言學分析,如清代王念孫《讀書雜志》通過“對言”解析《史記》中的詞義矛盾,現代學者則借助此概念研究古代語言演變。
注意
該術語專業性較強,常見于文獻訓诂領域,日常使用頻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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