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方征用的役夫。《宋書·王僧達傳》:“﹝ 僧達 ﹞立宅於 吳 ,多役公力。”
(2).共同的力量。 康有為 《大同書》乙部第三章:“公議政府有預算之貲,當由各國公力供給,各國當依歲定之數撥給之。”
“公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主要包含以下兩方面:
官方征用的役夫
這一釋義源自古代文獻,如《宋書·王僧達傳》記載:“﹝ 僧達 ﹞立宅於 吳,多役公力。”。這裡的“公力”指政府征調的勞動力,屬于曆史語境中的用法。
共同的力量
現代用法中,“公力”可指集體或公共力量。例如康有為在《大同書》中提到“各國公力供給”,強調協作與共享資源的概念。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宋書》原文或現代行政學相關文獻。
《公力》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名詞,意思是指公共權力或公共力量。它包含了“公”的概念,表示與公衆利益相關,以及“力”的概念,表示權力或力量。
《公力》的部首是“力”,表示與力量相關,它的總筆畫數為7。
《公力》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普遍,可以在各種書籍、文化背景以及社會議論中找到。它通常用來描述政府或機構所擁有的權力和力量,以及其對公衆的約束和管理。
《公力》這個詞在繁體中的寫法為「公力」。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沒有顯著的變化,所以《公力》這個詞的古時候寫法與現代寫法相同。
1. 這個國家的公力應該用于保護公民的權益。
2. 公力的行使應當受到法律的約束和監督。
1. 公共權力
2. 公權
3. 公權力
4. 公共力量
1. 公權
2. 政權
3. 權勢
4. 權力
1. 個人權力
2. 私力
3. 個人權益
4. 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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