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神與下民。《國語·楚語下》:“於是乎有天地神民類物之官,是謂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 漢 賈誼 《新書·數甯》:“臣竊以為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以承祖廟,以奉六親,至孝也;以宰天下,以治羣生,神民鹹億,社稷久饗,至仁也。”《漢書·郊祀志上》:“故有神民之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
“神民”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基于曆史文獻及典籍記載,具體解析如下:
“神民”指代上神與下民,強調天神與民衆的區分及兩者間的關聯性。該詞由“神”(指神明、超自然存在)和“民”(指普通百姓)組合而成,體現古代社會對神權與人倫關系的認知。
《國語·楚語下》
提到“天地神民類物之官”,将“神民”與天地、萬物并列為需要管理的對象,并設置專職官員(五官)各司其職,體現古代職官制度中神與民的秩序劃分。
賈誼《新書·數甯》
文中以“神民鹹億”(神明與民衆共同安定)作為治國理想,強調通過穩定政權實現神與民的和諧,側面反映漢代政治哲學中對神權與人治的平衡。
宋代曹勳《補樂府十篇》
“肇建官師,神民肅雍”,描述建立官制後神與民共同肅穆莊重的場景,突顯禮制規範下的社會秩序。
明代劉基《上雲樂》
“遐方感化神民懷”,通過神民歸附的意象,表達對政治清明、教化普及的贊頌。
“神民”一詞多用于先秦至漢代的文獻,承載古代對神權、人倫及社會治理的綜合觀念。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主要作為研究曆史、哲學或文學的術語出現。
《神民》是一個常用的詞彙,它可以指代具有神聖屬性的人民、族群或國家。神民一詞通常用于描述某個民族或團體的特殊地位,表達對其信仰、尊重和敬仰。
神民一詞由“礻”和“民”兩個部首組成,其中“礻”部表示神聖、宗教等概念,“民”部表示人民、民族。
拆分筆畫上,整個詞語共有9個筆畫。
《神民》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文化,它體現了中國傳統的信仰觀念和思想。在古代,一些族群或國家被視為具有神性,被稱為“神民”以示對其崇拜和敬意。
《神民》的繁體字為「神民」,與簡體字形式相同。
在古代寫法中,「神民」或「神民」字可以寫成「神」或「神⺙民」,筆畫稍有不同但意義相同。
1. 這個部落被視為一支神民,擁有特殊的信仰和宗教儀式。
2. 神民的文化傳統一直深深影響着這個國家的發展和社會制度。
神聖、信仰、宗教群體、敬仰、崇拜
神族、神聖之民、王族、神呼
凡人、俗民、世俗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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