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名。屬觜宿,共四星。《晉書·天文志上》:“東井鉞前四星曰司怪,主候天地日月星辰變異及鳥獸草木之妖……司怪西北九星曰坐旗。”
“司怪”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相關信息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總結如下:
“司怪”指星名,屬于二十八宿中的觜宿(西方白虎七宿之一),共包含四顆星。根據《晉書·天文志》記載,司怪位于“東井鉞前四星”,主要職責是觀測天地、日月星辰的異常變化,以及鳥獸草木的異象。
個别非權威來源(如)提到“司怪”引申為管理者監督職責的比喻,但此說法未見于主流典籍或權威詞典,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誤讀或引申,需謹慎參考。
建議結合《晉書》等古籍原文或權威天文史料進一步考證。
《司怪》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審理和處理怪異的事物。
《司怪》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司部首)和“心”(心部首)。它的總筆畫數是17畫。
《司怪》的字義和用法來源于古代文獻和傳統。在古代,人們相信有些怪現象和不尋常的事物是由神靈或超自然力量引起的,因此需要有人去審判和處理這些事情。
《司怪》的繁體字寫作「司怪」,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時候,「司怪」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例如,可能會将「司」寫成「彡」,或将「怪」的左上部分寫成「㐅」。這些變化主要是因為漢字的演變和不同字體的使用。
1. 官府成立了一個專門的部門負責司怪。
2. 司怪是一項艱巨而神秘的任務。
1. 司怪官:負責審理和處理怪異事物的官員。
2. 怪事司:專門負責調查奇怪事件的機構。
1. 審判:指對案件、争議等進行裁決和處理。
2. 處理:指對事物進行管理、加工或解決。
1. 接納:指對怪異事物保持開放的态度,将其接受并融入。
2. 忽視:指對怪異事物不予重視或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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