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量名。升與斛的合稱。《孔子家語·五帝德》“設五量” 三國 魏 王肅 注:“五量:權衡、升斛、尺丈、裡步、十百。” 北周 王褒 《上新定锺表》:“推之以升斛,正之以權衡。”
"升斛"是漢語中一個表示古代容量單位的複合詞,由"升"和"斛"兩個獨立的量詞組合而成,主要用于指代量器或計量谷物等物品的容量。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本義指容量單位
"升"和"斛"均為古代容量單位。據《漢語大詞典》記載:
二者連用泛指量器或容量标準,如《漢書·律曆志》載"量者,龠、合、升、鬥、斛也"。
引申為計量行為
在文獻中常代指稱量糧食的過程,如《舊唐書·食貨志》中"升斛之欺"指計量時的舞弊行為。
漢代一斛=10鬥=100升,宋代改為1斛=5鬥(沈括《夢溪筆談》卷三載"今乃五鬥為斛"),明清沿襲宋制。
斛多為方形或圓台形容器(《考工記》注"斛腹圜而口方"),升則為小型圓筒狀,二者均為官府核準的标準量具。
作為官方認證的量器,"升斛"在傳統文化中代表公正,如成語"持衡擁璇"喻執掌權柄需如持量器般公允。
常見于田賦記載,如《明史·食貨志》"歲征米四萬六千餘斛",反映古代農業社會的計量體系。
當代僅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及計量史領域,日常生活中已被國際單位制取代。但在方言中仍有遺存,如吳語地區稱"米斛"指存糧容器。
權威參考來源:
“升斛”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量詞,由“升”和“斛”兩個容量單位組合而成,具體解釋如下:
“升斛”指升與斛的合稱,屬于古代容量單位體系中的量名。常見于文獻中對度量系統的描述,例如《孔子家語·五帝德》中提到的“五量”包含權衡、升斛、尺丈等。
升(shēng)
斛(hú)
“升斛”是古代度量體系中對兩種容量單位的統稱,主要用于文獻記載和制度規範。其具體數值隨朝代演變(如斛從十鬥改為五鬥),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更多細節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中國古代度量衡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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