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 割亨 ”。割切烹調,泛指烹饪。《周禮·天官·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孟子·萬章上》:“人言 伊尹 以割烹要 湯 ,有諸?” 漢 桓寬 《鹽鐵論·論儒》:“ 伊尹 以割烹事 湯 , 百裡 以飯牛要 穆公 。”
(2).指極刑。割,斬殺;烹,放進湯鍋煮死。 唐 韓愈 《通解》:“故 龍逢 哀天下之不仁,覩君父百姓入水火而不救,於是進盡其言,退就割烹。”
"割烹"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義、曆史文獻及文化背景三個層面解析:
本義為用刀分解牲畜或食材。《說文解字》釋:"割,剝也",強調切割分離的動作。
指煮、燒等烹饪方式。《周禮·天官》鄭玄注:"烹,煮也",側重食物加工過程。
二字組合後,"割烹"泛指宰割、烹煮食材的全套烹饪流程,後引申為廚事技藝的總稱。
記載周代官職"膳夫"職責:"割烹煎和之事",指宮廷廚師負責切割烹煮的職務。
"伊尹以割烹要湯"一句,記述商朝名相伊尹曾借廚藝接近商湯的典故,此處"割烹"暗喻通過技藝獲取機遇。
"割烹者求其甘,治國者求其安",以烹饪比喻治國,強調方法的重要性。
自《孟子》用例後,"割烹"常被賦予"以技藝謀取進身之階"的象征意義,如柳宗元《與楊京兆憑書》中"割烹之事,非賢者所為"的批判性用法。
清代《禦茶膳房檔案》将宮廷禦廚稱為"割烹人",延續其職業指代功能。
資料來源
根據多個權威來源的綜合分析,“割烹”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烹饪技藝
指切割、烹煮等烹饪過程,泛指廣義的料理行為。該用法最早見于《孟子·萬章上》:“吾聞其以堯舜之道要湯,未聞以割烹也”, 意指伊尹輔佐商湯并非靠廚藝,而是治國之道。漢代《鹽鐵論》也提到“伊尹以割烹事湯”,進一步佐證這一含義。
古代酷刑
指斬殺後烹煮的極刑,如唐代韓愈《通解》記載:“退就割烹”,描述忠臣龍逢因直谏遭此酷刑。此處“割”為斬首,“烹”為沸煮屍體,屬罕見的曆史用法。
在現代日語中,“割烹”(かっぽう)特指傳統高級料理或料理店,強調對食材的精細處理(如刺身刀工)與烹饪技法。例如“割烹着”指廚師服,“割烹料理”則代表正統日式宴席菜。
可通過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進一步驗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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