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量名。升与斛的合称。《孔子家语·五帝德》“设五量” 三国 魏 王肃 注:“五量:权衡、升斛、尺丈、里步、十百。” 北周 王褒 《上新定锺表》:“推之以升斛,正之以权衡。”
"升斛"是汉语中一个表示古代容量单位的复合词,由"升"和"斛"两个独立的量词组合而成,主要用于指代量器或计量谷物等物品的容量。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本义指容量单位
"升"和"斛"均为古代容量单位。据《汉语大词典》记载:
二者连用泛指量器或容量标准,如《汉书·律历志》载"量者,龠、合、升、斗、斛也"。
引申为计量行为
在文献中常代指称量粮食的过程,如《旧唐书·食货志》中"升斛之欺"指计量时的舞弊行为。
汉代一斛=10斗=100升,宋代改为1斛=5斗(沈括《梦溪笔谈》卷三载"今乃五斗为斛"),明清沿袭宋制。
斛多为方形或圆台形容器(《考工记》注"斛腹圜而口方"),升则为小型圆筒状,二者均为官府核准的标准量具。
作为官方认证的量器,"升斛"在传统文化中代表公正,如成语"持衡拥璇"喻执掌权柄需如持量器般公允。
常见于田赋记载,如《明史·食货志》"岁征米四万六千余斛",反映古代农业社会的计量体系。
当代仅见于历史文献研究及计量史领域,日常生活中已被国际单位制取代。但在方言中仍有遗存,如吴语地区称"米斛"指存粮容器。
权威参考来源:
“升斛”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量词,由“升”和“斛”两个容量单位组合而成,具体解释如下:
“升斛”指升与斛的合称,属于古代容量单位体系中的量名。常见于文献中对度量系统的描述,例如《孔子家语·五帝德》中提到的“五量”包含权衡、升斛、尺丈等。
升(shēng)
斛(hú)
“升斛”是古代度量体系中对两种容量单位的统称,主要用于文献记载和制度规范。其具体数值随朝代演变(如斛从十斗改为五斗),需结合历史背景理解。更多细节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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