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folk art performance given on traditional or religious festivals]∶民間節日舉辦的雜戲、雜耍等遊藝活動
(2) [partner]∶同夥
(1).舊時節日村社迎神賽會所扮演的諸種雜戲。後亦演變為群衆性的遊藝活動。 宋 範成大 《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輕薄行歌過,颠狂社舞呈”自注:“民間鼓樂謂之社火,不可悉記,大抵以滑稽取笑。”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六月六日崔府君生日二十四日神保觀神生日》:“天曉,諸司及諸行百姓獻送甚多,其社火呈於露臺之上。所獻之物,動以萬數。自早呈拽百戲如上竿、趯弄、跳索、相撲、鼓闆小唱、鬭雞、説諢話、雜扮、商謎、合笙、喬筋骨、喬相撲、浪子雜劇、叫果子、學像生、倬刀裝鬼、砑鼓牌棒、道術之類、色色有之,至暮呈拽不盡。” 清 李鬥 《揚州畫舫錄·小秦淮錄》:“土風: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于城東 蕃釐觀 。令官妓扮社火:春夢婆一、春姐二、春吏一、皂隸二、春官一。”《儒林外史》第十一回:“其餘各廟,社火扮會,鑼鼓喧天。” 丁玲 《三日雜記》:“他們又是鬧社火的好手,腰肢靈活,嗓音洪亮,小夥子們都樂意跟着他們跑,任他們驅遣。”
(2).猶同夥。《水浒傳》第五八回:“ 李立 道:‘客官不知:但是來尋山寨頭領,必然是社火中人故舊交友,豈敢有失祗應?便當去報。’”
社火是中國傳統民間文化活動,以下從定義、起源、形式、文化意義等方面綜合解釋:
1. 定義與性質
社火又稱“耍社火”“演社火”,是民間在春節、元宵等傳統節日或廟會期間組織的自演自娛活動,涵蓋雜戲、雜耍、舞蹈、武術等多種表演形式,現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其名稱源于對土地神(社)和火神的崇拜,體現了古代農耕社會對自然力量的敬畏。
2. 曆史起源
社火可追溯至先秦時期的祭祀活動,最初為慶祝狩獵成功或祈求豐收的儀式。秦漢時期與百戲融合,唐代後逐漸發展為節日遊藝,宋代趨于成熟。例如,西北地區的社火表演保留了古代“扮獸戲”遺風,如舞獅、舞龍等。
3. 主要表演形式
4. 文化意義
社火不僅是娛樂活動,更承載着祈福消災、凝聚社區的功能。例如,甘肅社火隊伍巡遊時,會到村民家中表演以驅趕晦氣;陝西社火臉譜色彩象征不同人物性格(如紅色表忠勇)。
5. 現代發展
如今,社火仍是北方農村年節核心活動,但部分形式因安全或傳承問題簡化。例如,傳統“打鐵花”因危險系數高,多改為電子燈光模拟,而高跷表演則更注重服裝和陣型創新。
擴展閱讀:不同地區社火差異顯著,如青海社火以“涼州攻鼓子”為特色,河南許昌社火融入三國文化元素。可通過地方非遺保護中心獲取詳細資料。
社火是一個古老的漢字詞語,其拆分部首分别是“示”和“火”,共計5個筆畫。社火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民間的一種傳統表演形式。
在繁體字中,“社”字的寫法為「禮」,意為禮儀或廟會;而“火”字的寫法保持不變。這些繁體字在台灣、香港和澳門等地仍廣泛使用。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而“社火”一詞在古時候的寫法為“社灬火”,其中“灬”是一種火的象形字,表示火焰的形狀。
以下是一個關于“社火”的例句:三月三是傳統節日,《紅樓夢》中也有寫到關于社火的場景。
與“社火”相關的組詞有:“社火表演”、“社火隊伍”等。
與“社火”近義的詞語有:“火把節”、“煙花表演”等。
與“社火”反義的詞語可以是與火無關的活動,如“水上遊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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