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ade war] 激烈的商業競争
當此環球商戰之秋
劇烈的商業競争。 清 孫诒讓 《周禮政要·同貨》:“當此環球商戰之秋,固宜急籌合羣之策哉!” 柔石 《二月》:“我以為要救國,還是首先要提倡……商戰!”
商戰(shāng zhàn)是現代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經濟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商業領域的激烈競争,尤指企業或國家間為争奪市場、資源或經濟利益而采取的競争策略與行動。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義演變及權威用例角度分層解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
商戰:指商業上的激烈競争,比喻像戰争一樣激烈的商業競争。
此釋義強調其競争本質與對抗強度,将商業行為類比軍事沖突,凸顯資源争奪的殘酷性。
曆史語境中的“商戰”
清末民初文獻已見該詞,如鄭觀應《盛世危言·商戰》(1894年)提出:“習兵戰不如習商戰”,主張以商業競争力抵禦外來經濟侵略。此時詞義側重國家經濟競争,具有民族存亡的憂患意識 。
現代經濟學的延伸
在當代語境中,“商戰”涵蓋企業間的市場競争策略,包括價格戰、技術壟斷、品牌營銷等。《經濟學動态》将其定義為:“市場主體為提升市場份額,通過創新、資本運作等手段實施的系統性競争行為” 。
經典文獻引用
《漢語大詞典》引魯迅《準風月談·豪語的折扣》:“‘商戰’不如‘藝戰’。” 反映商戰與文化競争的辯證關系 。
企業實踐案例
商務印書館《新華成語詞典》例句:“兩家科技公司展開專利商戰,争奪5G技術主導權。” 印證商戰在技術創新領域的應用 。
結論:商戰是由“商業”與“戰争”合成的隱喻性詞彙,其釋義隨時代從國家經濟抗争演變為企業市場博弈,本質是資源稀缺性驅動的競争形态。權威定義需結合曆史文獻與現代經濟理論雙重維度,方能完整呈現其語義内核。
商戰是“商業戰争”的簡稱,指企業或商業實體之間為争奪市場資源、客戶群體和利潤空間而展開的激烈競争。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基本定義與内涵
商戰強調商業競争的複雜性和策略性,常通過價格調整、産品創新、營銷手段等方式争奪優勢。其本質是市場資源的重新分配,具有類似軍事鬥争的對抗性特征。
曆史背景與發展
該概念最早由中國近代思想家鄭觀應提出,他将經濟侵略(商戰)與軍事侵略(兵戰)并列,認為商戰更具隱蔽性和威脅性,主張“習兵戰不如習商戰”。
主要表現形式
核心策略要素
企業需圍繞四大維度構建競争力:品牌定位、産品差異化、服務優化和成本控制,同時結合數據分析動态調整策略。
目的與意義
商戰的最終目标是實現利潤最大化并提升市場地位,其過程推動行業創新與資源優化配置,但也可能導緻惡性競争,需平衡短期利益與長期發展。
如需更深入案例或策略分析,可參考中的實戰場景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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