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一縣僧尼事務的僧官。《清會典·禮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直省僧官,府曰僧綱,州曰僧正,縣曰僧會。”
僧會(sēng huì)是漢語中具有佛教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源與基本釋義
"僧"源自梵語"saṃgha",意為僧伽,指代佛教出家衆的團體;"會"在古漢語中既有聚集之義,亦可指特定組織。組合後指代僧衆集會或佛教團體,如《漢語大詞典》記載其核心含義為"僧衆的集會或佛教團體"。
二、曆史沿革與特殊指代
三、現代語義擴展
當代漢語中,"僧會"延伸為佛教界聯合活動的泛稱,如中國佛教協會官網顯示,各省市定期召開"僧會代表會議",共商教務發展。該詞在《現代漢語宗教詞典》中被标注為兼具曆史術語與現代組織名稱的雙重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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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會”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區分:
僧官職位(主流含義) 指清代縣級管理僧尼事務的宗教官職,屬于地方僧官體系的一部分。根據《清會典》記載,地方僧官分為三級:府級稱“僧綱”,州級稱“僧正”,縣級則稱“僧會”。其職責包括監督寺廟紀律、處理僧尼事務等。
僧人聚集的場所(引申義) 部分資料提到該詞可指代僧人聚集的場所(如寺廟),或形容人群密集的場景。但此用法在權威典籍中較少見,可能屬于文學性引申。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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