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表演技藝之一。猶雜耍。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瓦舍衆伎》:“雜扮或名雜旺,又名紐元子,又名技和,乃雜劇之散段……今之打和鼓、撚梢子、散耍皆是也。” 宋 周密 《武林舊事·酒樓》:“又有吹簫、彈阮、息氣、鑼闆、歌唱、散耍等人。” 宋 周密 《諸色伎藝人》:“散耍: 楊寶 、 陸行 、 莊秀才 、 沉喜 、 姚菊 。”
"散耍"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積澱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語用角度進行解析。該詞由"散"與"耍"兩個語素構成,其中"散"指零散、分散的狀态,引申為不拘形式的呈現方式;"耍"本義為玩耍、戲弄,在演藝語境中特指技藝表演。二者組合後形成專業術語,主要指向兩類藝術形态:
傳統演藝形式:宋代文獻記載的"散耍"屬于百戲技藝的分支,指獨立于正式劇目的即興表演項目,常見于勾欄瓦舍的串場環節。這種表演形式強調演員的個人技藝,包含但不限于雜技、口技、幻術等非叙事性演藝内容。
方言延伸義項:在西南官話體系中,"散耍"衍生出"閑暇娛樂"的語義,特指非正式、臨時性的娛樂活動。該用法常見于民間口語交流,如"茶館頭散耍"即表示在茶館進行的非正式文娛消遣。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最早見于南宋《武林舊事》,當時與"撮弄""踢弄"等專業術語并列,共同構成市井演藝的完整體系。現代語言學研究表明,這個詞彙的語義演變折射出中國傳統演藝文化從宮廷儀式向市民娛樂轉型的曆史進程。
“散耍”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現代日常含義
指隨意、無計劃的玩耍或表演,強調輕松自在的狀态。由“散”(分散、不集中)和“耍”(娛樂、玩弄)組成,常用于描述休閑時無拘束的娛樂行為,例如朋友聚會中的即興表演或日常消遣活動。
宋代表演技藝
作為曆史術語,“散耍”是宋代民間藝術形式之一,屬于雜耍類表演。據《都城紀勝》《武林舊事》記載,其内容包含打和鼓、撚梢子等技藝,常與雜劇的“散段”(短小節目)結合演出,活躍于瓦舍、酒樓等場所。南宋周密提到的“散耍”藝人如楊寶、陸行等,進一步佐證了其作為職業表演形式的地位。
表演形式特點
宋代散耍以短小靈活、互動性強為特征,可能包含滑稽戲、器樂、雜技等元素,與“雜扮”“紐元子”等藝術形式關聯密切,是市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現代用法的延伸
如今“散耍”可引申為對非正式、即興活動的形容,例如自媒體中的輕松才藝展示或日常生活中的隨性娛樂,強調脫離程式化框架的狀态。
文獻參考
若需了解宋代散耍的詳細記載,可查閱《武林舊事》《都城紀勝》等古籍,或參考現代學者對宋代市民文化的研究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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