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減,削減。財,通“ 裁 ”。 章炳麟 《訄書·清儒》:“宜隸《論語》儒家,出《孝經》使傅《禮記》通論,即十三經者當財減也。”
"財減"在現代漢語中并非規範常用詞,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通假現象及具體語境分析。核心釋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
"財"通"裁",意為裁減、削減;"減"即減少、降低。故"財減"實為裁減、削減(財物或開支)之意,屬古漢語中的通假用法。此用法多見于漢代文獻,現代漢語已罕見。
二、古籍例證
三、現代使用建議
該詞屬文言遺存,當代規範文本應使用"裁減"(如裁減經費)或"削減"(如削減預算)。若遇古籍或特殊文獻中的"財減",需結合上下文理解為經濟層面的縮減行為。
權威來源依據:
“財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說明:
1. 基本釋義
“財減”意為裁減、削減,其中“財”是通假字,通“裁”(即“裁減”的“裁”),屬于古漢語中的假借用法。
2. 文獻例證
章炳麟在《訄書·清儒》中曾使用該詞:“宜隸《論語》儒家,出《孝經》使傅《禮記》通論,即十三經者當財減也。”此處“財減”指對經典文獻的删減整理。
3.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對事物規模的縮減,如古代文獻整理、政策調整等場景,現代使用較少。需注意與“財富減少”區分,後者是部分現代資料(如)的誤讀,實際含義與“裁減”一緻。
4. 補充說明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用例或語境分析,可參考古籍文獻或專業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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